各學院:
為了解和掌握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基本情況,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資助資源,切實保證國家制定的各項高等學校資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實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根據《中國政法大學貧困家庭學生認定及檔案管理辦法》,決定調整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庫,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3、2014、2015級普通本科生及2015級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二、工作安排
1.5月24日-5月30日:提出申請。
在校本科生及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可根據《中國政法大學貧困家庭學生認定及檔案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向所在學院提出建檔或撤銷檔案申請。新增加的學生需填寫《中國政法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登記表》。已在2015年建檔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不再提供家庭經濟困難證明,經年級評議、學院審定后將學生名單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即可。新增加的學生需要提供當年學生家庭所在地鄉級以上(含鄉級)民政部門開具的關于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或《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見附件5)。
2.5月31日-6月6日:學院評議。
各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評議小組對學生的申請進行評議,評議小組認定貧困證明,評定提出申請學生的實際表現,評定結果要求反映學生本人的日常消費情況(包括學生實際消費狀況與本人申報情況是否相符、有無過度消費及相對高消費的情況)以及影響其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情況等,并提出本年級貧困生或特困生調整名單,報本學院學生資助工作小組。
評議小組進行民主評議時應著重考慮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家庭成員長期患重病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特殊情況的學生。
3.6月7日-6月14日:公示。
各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評議小組審核調整名單,并在學院范圍內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
4.6月15日-6月17日:報送名單、提交校園綠卡。
公示無異議后學院將調整名單(名單應為調整后的所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紙質版和電子版各一份,其中紙質版名單需加蓋學院公章)報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各學院以院為單位將校園綠卡交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核準注冊。
5.6月20日-6月22日:審核、注冊。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各學院報送的調整名單,調整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庫,并為新增加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辦理校園綠卡。
三、注意事項
1.各學院以年級為單位,成立以學生輔導員任組長,班主任、學生代表擔任成員的評議小組,負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民主評議工作。評議小組成員中,學生代表應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人數一般不少于年級總人數的10%。評議小組成立后,其成員名單應在本年級范圍內公示。
2.各學院調整后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總數(2013級、2014級、2015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人數,見附件3)不得超過表中所規定的人數,其中特困生不得超過本院學生總數的5%。
3.上報電子版名單格式為EXCEL格式,字段名為“序號、姓名、性別、學號、學院、年級、是否特困生、聯系方式、籍貫、備注(填寫內容為:是否為孤兒或單親家庭)”。
4.《中國政法大學貧困家庭學生認定及檔案管理辦法》及《中國政法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登記表》均可登陸校園網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網頁查閱、下載。
請新增加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事求是地填寫《中國政法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登記表》,學校將不定期地隨機抽選一定比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信件、電話、實地走訪、查看一卡通消費等方式進行核實。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取消資助資格,收回資助資金。情節嚴重的,學校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關系到學校各項資助工作的順利開展,請各院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積極實施,確保此項工作按時保質完成。
聯 系 人:韓萌萌;聯系電話:58909139;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中國政法大學貧困家庭學生認定及檔案管理辦法
2.中國政法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登記表
3.各學院2015-2016學年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人數
4.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表
5.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
學生工作部(處)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