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及個人:
根據市委組織部《關于開展2016年度優秀人才培養資助工作的通知》(京組通〔2016〕24號)和《北京市優秀人才培養資助實施辦法》(京組通〔2014〕43號)的相關要求,現開展2016年度市級優秀人才培養資助工作。其中,青年骨干個人項目和人才工作集體項目須通過市委教育工委推薦人選。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條件
(一)青年骨干個人項目
申報人須具有中國國籍,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且全職在京工作,年齡不超過35周歲(計算到2015年12月31日,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此外,須具備以下條件:
1.申報人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一定工作經歷。技能人才不受學歷限制,但須具有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
2.申報人須具有較好專業基礎和較強發展潛力。
3.未獲得過省部級及以上各類項目資助,且未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過省部級及以上科研項目。
4.對申報內容涉及城鄉合作、央地合作和京津冀合作的項目給予適當傾斜;對參加過人才京郊行、博士服務團的申報人員給予適當傾斜。
5.已獲得資助且未結題的個人不得申報新項目。
(二)人才工作集體項目
此項目只接受單位申報。須具備以下條件:
1.申報單位為市屬獨立法人單位。
2.申報項目方向應符合首都城市發展戰略定位。
3.申報項目能突出本單位人才工作的重點,具有較高的創新性和示范性。
4.各單位本年度只能申報一個集體項目,已獲得資助且未結題的單位不得申報新項目。
二、申報方式
(一)申請
符合相應條件的個人和學校新申請或結題項目,需登錄北京市人才評選申報系統(sbpt.bjrcgz.gov.cn)填報信息(申報系統使用方法參見《北京市人才評選申報系統使用手冊》,在申報系統首頁下載)。
注冊、登錄申報系統后,青年骨干個人項目申請人、人才工作集體項目申請單位分別填寫“北京市優秀人才培養資助青年骨干個人項目申請信息”、“北京市優秀人才培養資助人才工作集體項目申請信息”。
2013年以前獲資助的A、B、C、D、E、G類青年骨干個人項目和2014、2015年獲資助的青年骨干個人項目、人才工作集體項目,應于2016年結題的,需登錄申報系統填寫“北京市優秀人才培養資助青年骨干個人項目結題信息”或“北京市優秀人才培養資助人才工作集體項目結題信息”,人才工作集體項目結題單位還需提交項目總結評估報告。
個人、集體網上填寫新申請和結題信息時間為2016年5月23日—6月3日。個人必須嚴格按照要求填寫信息,一旦保存,無法修改信息。
(二)審核
青年骨干個人項目、人才工作集體項目新申請或結題項目信息由所在學校進行初審,初審截止時間為2016年6月10日。學校將初審合格項目信息提交市委教育工委進行復審,復審后提交市委組織部進行終審。
聯 系 人:袁林
聯系電話:58909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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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