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教學部、研究院、研究中心:
教材是教學活動的基本要素,教材建設與選用是課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所選用教材的質量,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課程教學的質量。
學校一貫重視教材選用工作。2006年以來,學校進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全面規范相關工作環節,建立了主講教師、基層教學組織、學院、學校分層負責、層層把關的教材選用機制,為高水平優質教材進課堂提供了制度保障。相關的基本制度有:《中國政法大學本科教材選用辦法》(校教字[2006]第014號),《中國政法大學基層教學組織規程》(法大發[2014]57號)、《中國政法大學教材評估辦法》(校教字[2006]第066號)。
近幾個學期的教材選用工作呈不斷下滑趨勢:2013-2014學年秋季學期課程開出門數為535,指定教材門數為401,指定比例為75%;2013-2014學年春季學期課程開出門數為613,指定教材門數為438,指定比例為71.2%;2014-2015學年秋季學期(本學期)課程開出門數為618,指定教材門數為390,指定比例為63%。為確保課程教學的質量,教材選用工作亟需加強。
為強化教材選用在教學質量保障上的基礎性地位,落實教材選用有關制度規范,學校決定開展為本科課程全面指定教材的教材選用工作,現就該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學院、教學部、研究院、研究中心對本單位開設的本科課程教材選用情況進行自查,確保每一門課程都有指定教材。
依據《中國政法大學教材編寫管理辦法》(校字[2003]195號)第三條關于教材的解釋,教材“包括與我校所開設課程相關的直接應用于教學過程中的教學大綱、教科書、教學參考書、案例集和教學課件等。”教材包含“教科書”,“教科書”不等于“教材”。
教材選用的自查工作范圍為所有應開設的本科課程。具體課程,以現行的本科培養方案為準,包括專業(必修、選修)課程和通識(必修、核心、主干、一般選修)課程。
每一門課程都應指定(選用)教材。教材的選用須符合人才培養目標和人才培養方案的要求。使用效果較好的教材,應當保持相對穩定,人才培養方案、教學大綱等內容發生變化時,教材的選用可作相應調整。對于案例研習課程、研討課程、實務技能課程等各種新型的專業課程,以及大量的通識選修課程,原則上也應指定適合的教材;確無適合教材供選用的課程,依據《中國政法大學課程建設管理辦法》(校教字[2004]第042號)第十六條“普通課程的建設標準和要求”并結合學校制度中關于“教材”的解釋,應有“明確課程教學目標的教學大綱,教案齊全”,同時應當輔以適用的“教學參考書、案例集和教學課件等”。前述教學資料建設齊備,并經過所在基層教學組織全體教師集體研究,報本單位學術委員會(或者教授委員會)通過后,該課程可被認定為有指定教材的課程。
同一門課程,應使用同一種教材;同一門課程,因教學改革需要采用不同教材時,應當在小規模范圍內進行試點,并將試點書面報告和教材選用的信息報教務處備案。
二、發揮研究所、教研室、研究院、研究中心等的教學管理工作職能,保證選用教材質量。
基層教學組織以及研究院、研究中心,是具體學科、專業的校內專家群體,是學校教學工作的主要依托,無論是在教材選用工作環節上,還是教材選用的質量保障方面,以及教材內容的科學性、政策性研判方面,研究所、教研室、研究院、研究中心都承擔著不可替代的職能,是教材選用工作的重要依托和保證。對于不具備適用教材可以指定的一部分新型專業課程和大量的通識選修課程,這些課程的教學大綱、教案建設,教學參考書、案例集和教學課件等教學資料建設,以及教科書的編寫、修訂,研究所、教研室也承擔有組織建設的職能。
保證選用教材質量,首先應當堅持高水平優質教材優先選用的原則。各院、部、室、所、研究院(中心)應當優先使用教育部、北京市等立項教材,審定或推薦的優秀教材,包括: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點教材、“十二五”國家普通高等教育規劃教材、北京市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面向21世紀課程教材”、“中國政法大學精品系列教材”(含“法學案例研習教科書”);雙語課程原則上應當選用能反映學科發展前沿的外文原版適用教材。
保證選用教材質量,也包括對教材科學性、政策性的研判。應務必確保選用教材無科學性、政策性錯誤。對于課程指定的非國內正規引進或正規出版發行的教材,包括外文教科書、以及其他用于課程的教學資料等,務必作為教材質量與科學性、政策性研判的重點,在使用前應當經過基層教學組織全體教師集體研究,經本單位學術委員會(或者教授委員會)通過后,依照程序報教務處。
三、學院、教學部相關研究院(中心)務必高度重視,落實責任。
《中國政法大學本科教材選用辦法》規定了教材選用的具體程序。具體包括:(1)課程主講人推薦,多人一課的應由集體研究推薦。填寫《中國政法大學本科生教材選用登記表》,說明選用教材的名稱、主編、出版社、出版時間、獲獎或規劃級別等信息后,送所在研究所(教研室)。(2)研究所(教研室)匯總后送所在學院(教學部),并由主管教學副院長(副主任)簽字后,送學校教務處。(3)教務處提請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復核。經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復核不予以選用的教材,應另行推薦。
開設有本科課程的研究院、研究中心,課程選用教材清單匯總后,應由本單位負責人簽字后送教務處。
四、工作時間安排
此次的教材選用工作,以本科課程全面指定教材為目標。各學院、教學部、研究院、研究中心應在本學期第十四個教學周的周五(本年12月12日),將由主管教學副院長(副主任)或研究院、研究中心負責人簽字后的本單位所有本科課程的教材選用清單,送至教務處。
聯系人?趙強
聯系電話??58909098
附件:中國政法大學教材選用登記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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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