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中心:
根據《關于2014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4]7號)的有關規定,現將2014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以下簡稱“后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教育部設立后期資助項目,旨在加強基礎研究,鼓勵高校教師厚積薄發,潛心治學,勇于理論創新,推出精品力作。此次申報為限額申報,我校推薦項數為4項.
一、項目類別和資助額度
2014年度后期資助項目分為重大項目和一般項目兩類:
(一)重大項目是指對學術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學術價值的標志性成果,每項資助額度為20萬元;
(二)一般項目是指具有顯著學術價值的研究成果,每項資助額度為10萬元。
二、資助范圍和申報條件
(一)資助范圍
1.對學術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的基礎性研究、具有原創性的理論研究;
2.具有重要學術價值和社會影響的文獻研究、譯著和工具書,不含論文及論文集、教材、研究報告、軟件等;
3.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以非紙質方式呈現的研究成果。
(二)申報對象和條件
1.后期資助項目的申請者必須是我校在編教師,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獨立開展及組織科研工作能力,且作為項目實際主持者并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每個申請者只能申報一個項目。
2.后期資助項目中的重大項目申請者必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一般項目申請者須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者需同時具有博士學位)。
3.申報項目已完成研究任務70%以上,申報時須提供已完成的書稿(或非紙質成果)。
申報后期資助項目須由學校學術委員會同意,并由兩名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不能是課題組成員)署名推薦。推薦人中最多只能有一位本校專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含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基地重大項目、后期資助項目、一般項目)的負責人;
2.申報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其他類別項目負責人;
3.得到過省部級以上(含省部級)基金項目研究經費資助或任何出版資助的成果;
4.與出版社簽訂過出版合同成果;
5.申報成果為近5年(2009年1月1日以后)答辯通過的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后出站報告;
6.申報成果為已出版著作的修訂本,或與已出版著作重復10%以上;
7.申報成果存在知識產權糾紛。
(四)自2015年起,連續2年(本次指2013、2014年)申請后期資助項目未獲資助的申請人,教育部將暫停1年申請后期資助項目資格。
三、材料提交
(一)上會或初審材料
請各單位科研秘書于2月20日下午15:00點前(逾期不予受理)將《申請書》(請使用2014年版,以前版本無效。)初稿發至以下郵箱:[email protected],科研處根據申報情況決定是否召開學術委員會并通知申報單位提交上會材料。
(二)最終推薦項目材料
最終推薦項目確定后,申請人對《申請書》進行修改,科研秘書審核匯總并于2月27日上午11:00前向科研處提交以下材料(不接受個人申報):
1.《申請評審書》最終電子版;
2.《申請評審書》紙質件一式7份(含原件1份);
3.所申報的課題已完成研究工作的書稿或非紙質(指不能用紙質呈現的)成果6套;
4.申報一覽表電子版。
所有紙質材料均應使用A4紙雙面印制。
由于本次項目采取網上申報方式,各單位提交材料后科研處還將登錄項目申報系統對審核后的項目進行上傳、審核和匯總,因此請各單位嚴格遵守申報時間,以免延誤。
四、出版要求
后期資助項目的最終成果,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統一出版。對最終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單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過鑒定并經社科司批準后,可由項目責任人自行聯系出版,但須在顯著位置獨家標注“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字樣。
五、注意事項
(一)教育部項目學校不提取管理費。
(二)《申請評審書》中所有要求填寫“出生信息”的請一律填寫到“日”。
(三)相關研究成果須報送成果首頁并版權頁復印件。提交有關單位的研究咨詢報告,須報送采納單位的采納證明。
(四)《申請評審書》中所填相關研究成果的社會反響須報送有關證明。
(五)申報人請仔細閱讀《2014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申報常見問題釋疑》。
六、聯系辦法
聯系人:魏雯 聯系電話:58909104(昌平辦公樓A501室)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實施辦法(試行).doc
2.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doc
3.中華人民共和國學科分類與代碼國家標準 GBT 13745-2009(人文社科類).doc
4.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申請書.doc
5.2014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申報常見問題釋疑.doc
6.2014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申報一覽表.xls
科研處
201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