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所:
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教師資格認定的相關文件精神,為做好我校2012年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將有關安排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備《教師法》規定的高校教師資格條件,在我校教育教學崗位工作的在編專任教師,即我校正式在編在崗教學科研人員(含專職學生輔導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行政人員,不能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見附件1)
二、認定程序及日程安排
9月10日-9月23日,各基層部門通知本單位需申請高校教師資格認定的教師,并組織教師在北京教師資格認定網報名(見附件2、3),匯總認定所需材料連同《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匯總表》紙質及電子版(見附件4)在9月24日前報送校人事處師資科;
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本科、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博士學位之外的教師還需參加本部門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見附件5、6)。
9月26日-9月28日,人事處公示申請高校教師資格人員名單;
10月8日-10月11日,人事處匯總后提交“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領導小組”和“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審查;
10月15日,人事處向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上報教師資格認定材料。
三、認定所需材料及要求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申請人員在“北京教師資格認定網”填報完畢后用B5紙自行正反面打印或雙面復印(一式兩份,將思想品德鑒定表與申請表一起用膠水粘貼整齊
另附同底免冠小二寸證件照一張(用于辦理證書)。
2. 《教育理論培訓結業證》復印件(帶高等教育學和高等教育心理學成績),具有教授、副教授專業技術資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有博士學位的申請人可免。
3.學歷證書復印件,國外學歷需提供教育部留學生服務中心的學歷鑒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博士學位另外提供博士學位原件、身份證復印件。
4.《普通話水平測試合格證》(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復印件。
具有教授、副教授專業技術資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有博士學位的申請人可免普通話測試。
5.《體檢表》,申請人應提供我校統一檢查的《體檢表》復印件,或縣級以上醫院今年內的《體檢表》復印件。
6.《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人員名單》、《北京市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表》。除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本科、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博士學位之外的教師由各院按照表格要求自行組織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單位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新入校的教學科研人員可復印試講評議報告。
四、其他注意事項
此次高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求嚴格,請各單位高度重視,組織本單位申請人認真填報,并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報送材料。
材料領取及報送地點:人事處師資科(辦公樓B210)
聯系電話:58909575
附件:
1.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條件和要求.doc
2.教師網上報名程序.doc
3.高校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報名信息的填寫要求.doc
4. 北京市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情況匯總表.xls
5.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人員名單.doc
6.北京市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表.doc
人事處
201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