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深入貫徹落實北京市《關于加強北京高校輔導員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進一步調動和激勵高校輔導員積極性,北京市委教工委決定評選表彰2011-2012年度北京高校優秀輔導員。根據北京市有關通知要求,學校將在全校范圍內推薦七名北京高校優秀輔導員人選,現將有關評選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及推薦名額
學生輔導員(含各學院分管學生工作的書記、副書記,兼職輔導員、班主任不參加評選),學生超過千人的學院可以視情況推薦符合條件人選兩名,其他學院一名。
二、評選條件
1.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熱愛輔導員工作,有強烈的敬業和奉獻精神,關心愛護學生,積極開展學生教育、管理與服務工作,指導學生全面成長。
2.認真學習心理咨詢、發展輔導等學生事務的相關知識和技能,善于總結工作和科學研究,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和較高的理論水平。
3.具有較強的創新精神,善于結合學生和工作實際進行探索,積極運用新的工作形式和載體,形成了比較好的工作經驗。
4.積極開展深度輔導,工作成績突出,深受學生歡迎,受到過校級或校級以上表彰。
5.2010年獲評“北京高校優秀輔導員”或“北京高校優秀班主任”的,原則上不參與本次評選。
三、評選程序和安排
1.北京市優秀輔導員人選推薦采取本單位內自下而上民主推薦,由分黨委審核的方式,民主推薦過程中應當由學生參與,學生推薦意見應當與其他申報材料一并提交到學生工作部。
2.各學院將推薦人選事跡材料(書面材料一式兩份,并附電子版,代表性、典型性、時代性,最好為通訊稿或報告文學稿,5000字左右)、《北京高校優秀輔導員申報表》(一式兩份,正反面打印,并附電子版,附件處下載)于4月23日以前報送到學生工作部。
3.學生工作部匯總材料后,提交校評優工作領導小組確定人選,并報學校最終推薦人選。此基礎上,學校將重點推薦一名事跡特別突出、工作經驗在全市高校有一定影響的人選,作為評選“北京高校十佳輔導員”的候選人。
4.最終推薦人選在全校范圍內公示五天,期滿報送北京市教工委,如有問題,可向學生工作部反映。
四、評選工作以及要求
1.各學院要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把評選推薦作為加強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舉措,大力宣傳輔導員工作的先進典型和成效,按照實事求是、民主推薦、優中選優、寧缺勿濫的原則開展評選推薦。
2.按照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相關材料。
聯系人:張永然 58909125
張金磊 58909119
附件:
北京高校優秀輔導員申報表.doc
學生工作部
201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