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進一步弘揚踐行“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精神,鼓勵我校學生積極參與志愿服務活動,集中總結和表彰在學校各項志愿服務活動中涌現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推動我校志愿服務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經研究決定,于近期開展2013-2014學年度志愿服務獎學金、優秀志愿者、志愿服務先進班級、志愿服務先進工作者的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志愿服務獎學金、優秀志愿者
根據《中國政法大學獎學金評定辦法》的相關規定,對本次志愿服務獎學金、優秀志愿者評選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范圍、條件及獎勵辦法
1.志愿服務獎學金及優秀志愿者評選,是為獎勵在學校部門或社團組織下積極參與各項志愿服務活動,服務群眾,回報社會,在服務中努力踐行公益精神,產生一定社會影響力的本科生而設立。
2.符合下列條件的在校本科生可以進行申報:
(1)自2013年10月1日-2014年9月30日,積極參與各種志愿服務活動,志愿服務時間(以認證卡登記數據為準)累計超過100小時(含),參與活動項目數超過2項(含2項);
(2)在本學年中專業必修課無不及格成績。
3.優秀志愿者每年度評選一次,按照積分排名選取前50名志愿者獲得“優秀志愿者”榮譽稱號,由校團委頒發榮譽證書予以表彰,綜合排名前20名的同學,將同時獲得志愿服務獎學金,獎學金金額為2000元。
(二)評選標準?
志愿服務獎學金及優秀志愿者評選采取積分制,按個人總分由高到底進行篩選,具體細則如下:
1.總分=個人志愿服務時間×0.3+參與活動項目數×2+活動種類數×5+特殊志愿者得分+獎勵得分;
(1)參與活動項目數:活動地點不同即為不同項目,活動地點相同而活動組織單位不同也計為不同的項目;
(2)活動種類包括:法律援助,環境保護,醫療衛生,社區服務,支教助學,大型賽事,應急救援和其他類別;
(3)特殊志愿者得分:造血干細胞抽樣者可獲5分,獻血志愿者可獲5分。其他特殊志愿者按實際情況酌情給分,特殊志愿者得分作為單獨加分項,不計入參與活動項目數及活動種類數統計;
(4)獎勵得分:區級榮譽可獲4?分,北京市及以上獎勵可獲8分。
例如,張某參與中國政法大學青年志愿者協會舉辦的支教活動共60小時,參與中國政法大學西部志愿者協會舉辦的暑期支教活動共120小時,參與造血干細胞抽樣活動,榮獲北京市團委頒發的“優秀志愿者”稱號,依據上述公式,他的總分=(60+120)×0.3+3×2+2×5+5+8=83分。
2.各評分項目以認證卡登記數據為準。
3.評選將以個人總積分高低進行篩選,在總積分相同的情況下,按以下指標的先后順序進行綜合評定,其順序為:參與活動項目數、活動種類數、個人志愿服務時間、特殊志愿者得分以及獎勵得分。
二、志愿服務先進班級
根據《中國政法大學班級志愿服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對本次志愿服務先進班級評選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范圍、條件及獎勵辦法
1.志愿服務先進班級評選面向全校進行,是對在志愿服務方面有突出表現的班級的一種獎勵。班級志愿服務活動是指以班級為單位參與的,或參與人數達班級總人數2/3以上的志愿服務活動。
2.有以下條件之一的班級可以進行申報:
(1)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班級志愿服務累計時間超過6小時或志愿服務活動參與次數超過3次(含);
(2)在國家或社會較有影響的重大志愿服務活動中,或在大型志愿者主題服務活動中表現突出,以班級名義為學校爭得榮譽;
(3)在參與志愿服務活動中有突出貢獻,獲得北京市(或省級)以上表彰。
3.志愿服務先進班級每年度評選一次,由校團委頒發榮譽證書予以表彰。
(二)評選標準
1.政治堅定、團結協作、以身作則、聯系群眾的班集體領導核心;
2.積極上進、樂于助人、遵紀守法、熱愛集體、文明健康的班風,本年度無任何學生違紀記錄;
3.勤奮、嚴謹、求實、創新的優良學風;
4.積極開展和參與各種志愿服務活動,傳承志愿服務精神。
三、志愿服務工作先進個人
(一)參評范圍、條件及獎勵辦法
1.志愿服務工作先進個人的評選,主要面向全校從事志愿服務工作的學生組織和社團進行,是對致力于促進志愿服務事業發展人員的獎勵。
2.評選采取推薦與自薦相結合的方式。有以下條件之一的同學可以進行申報:
(1)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在我校各志愿服務組織工作,盡己所能,組織各項志愿服務活動,推動我學校志愿服務事業的發展;
(2)曾參與組織在國家或社會具有影響的志愿服務活動,或大型志愿者主題服務活動,為學校爭得榮譽;
(3)具有創新精神,不斷挖掘和拓展新的志愿服務項目。
3.志愿服務工作先進個人每年度評選一次,此次評定名額為50人,由校團委頒發榮譽證書予以表彰。
(二)評選標準
1.政治立場堅定,道德品質優良,模范遵守校規校紀,無任何違紀行為;
2.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和工作執行力,表現突出,在同學中有較高的威信,能起到骨干帶頭作用;
3.熱愛志愿服務,率先垂范,傳承志愿精神。
四、評選流程
(一)信息公示、接受申請期:10月13日—10月20日
期間將通過在梅二海報欄、學生活動中心前海報欄及校團委網站、校園BBS等相關網絡平臺對各獎項評選的相關事宜進行公示。
申請志愿服務獎學金、優秀志愿者的同學請將申報材料直接送報至青年志愿者協會(學生活動中心210B室),無需加蓋學院公章;
申請志愿服務先進班級以及志愿服務先進個人,請學院方面做好工作交接,務必在截止期內以院系為單位統一提交。
各獎項申請材料包括:
1.申報志愿服務獎學金、優秀志愿者的,須提交:評定有效期內志愿活動認證卡、《志愿服務獎學金、優秀志愿者評選申請表》、學年成績單及各種先進事跡(獎勵)的證明材料。
2.申報優秀班集體的,須提交:《優秀班集體評選申請表》及各種先進事跡(獎勵)的證明材料。
3.申報志愿服務先進工作者的,須提交:《志愿服務工作先進個人評選申請表》及各種先進事跡(獎勵)的證明材料。
4.各項申報材料請于10月20日17:00前報送至青年志愿者協會(學生活動中心210B室),逾期未交者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二)信息核實、復查期:10月21日-10月22日
對同學和班級申報的認證時間、志愿服務項目數、志愿服務種類數以及各種榮譽、感人事跡和工作表現進行整理、核查;對申請材料進行復查,初步確定獲獎名單。
(三)獲獎名單公示期:10月25日—10月30日?
五、其他事項
(一)各報名表詳見附件。
(二)為確保評選過程公正、民主、透明,校團委將通過公告、網絡和校園BBS等形式向全體同學公開評審過程,解答有關疑問。
如有疑問,請到青年志愿者協會辦公室(學生活動中心210B室)進行咨詢。
聯系人:趙中名??58909199??? 許天明??58909210??13263337586
附件:1.志愿服務獎學金、優秀志愿者評定申請表
2.志愿服務先進班級申請表
3.志愿服務工作先進個人評選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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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工作部
校團委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