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師:
為進一步拓展我校與越南河內法律大學的交流與合作,現推薦兩名教師于今年赴該校進行為期五天的短期講學和交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1.具有良好的英語水平,能夠用英語授課;
2.專業不限。
二、申請材料及提交截止日期
1.請將簡歷、擬在越南河內法律大學講授的課程名稱和授課大綱(中英文各一份),于2014年4月11日前發送至國際交流處郵箱:[email protected];
2.請填寫《中國政法大學教師出國(境)參加學術活動審批表》(見附件),并根據表格要求完成相關部門的審批簽字蓋章手續,于2014年4月11日前交至我處。
三、講學和交流活動安排
兩天授課(授課課時由越南河內法律大學根據具體的教學安排制定,一般每天兩個小時):一天教學交流,兩天實地考察訪問。
四、費用
越南河內法律大學承擔當地食宿和交通等費用,教師個人承擔往返國際旅費。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張宸
聯系電話:58908086
附件:
中國政法大學教師出國(境)參加學術活動審批表.doc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