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中心:
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報工作已經開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及資助額度
1.規劃基金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9萬元;
2.青年基金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7萬元;
3.自籌經費項目:經費由申請者從校外有關部門或企事業單位自籌,自籌經費不低于7萬元(注意:自籌經費
項目申請者,須在《申請評審書》后附上學校財務處提供的委托研究單位經費到賬憑證或銀行回單等證明材料復印
件,同時填寫《申請評審書》中的“其他來源經費”欄)。
二、關于選題
1.本次項目不設申報指南,申請者應緊密結合國家經濟社會及學科發展的需要,特別是圍繞黨的十七大和十七
屆四、五中全會提出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根據自身的研究基礎和特長,自行擬定研究課題。
2.申請者應認真查閱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有關管理辦法及以往有關立項資料,切實提高申報質量,避
免重復申報。
三、項目申報的學科范圍
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2009年公布的《學科分類與代碼》和高校的實際情況,本次項目申報的學科范圍包
括:(1)馬克思主義理論/思想政治教育;(2)哲學;(3)邏輯學;(4)宗教學;(5)語言學;(6)中國文學;
(7)外國文學;(8)藝術學;(9)歷史學;(10)考古學;(11)經濟學;(12)管理學;(13)政治學;
(14)法學;(15)社會學;(16)民族學;(17)新聞學與傳播學;(18)圖書情報文獻學;(19)教育學;
(20)心理學;(21)統計學;(22)港澳臺問題研究;(23)國際問題研究;(24)交叉學科/綜合研究。
四、申報條件
(一)申請者必須能夠實際從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擔和負責組織項目的實施;每個申請者限報一個項目,所列
課題組成員必須征得成員本人同意,否則視為違規申報。
(二)申請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外,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規劃基金項目申請者,應為具有高級職稱(含副高)的在編在崗教師;
2.青年基金項目申請者,應為具有博士學位或中級以上(含中級)職稱的在編在崗教師,年齡不超過40周歲
(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限制條件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本次項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含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基地重大項目、后期資助項目、一般項目)負
責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自2009年(含)以來因各種原因被撤銷者;
3.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含重大項目、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青年項目、后期資助項目、西部項目和單列
學科等各類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各類項目負責人,以上項目若已結項需附相關證明。
六、填報申請書、上傳申請書流程
本次項目采取網上申報方式。申請者進入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信息網(www.sinoss.net),點擊右上角
“項目申報系統” 進入“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臺·項目申報”。
填報申請書流程:
1.點擊頁面左側“申請書下載”,下載申請書軟件(注意區分規劃、青年、自籌經費項目和專項任務項目申請
書);
2.雙擊下載的文件安裝到指定文件夾;
3.雙擊該文件夾中的“2012年項目申請書.doc”文檔,按提示填寫內容;
4.完成“檢查填報內容并保護文檔”后,保存文檔,打印申請書并簽字(如果使用非默認安裝模式安裝的Word
2003,可能在打印時會出現“隱含模塊編譯錯誤”的提示信息,遇此情況,請用典型安裝模式重新安裝Word 2003,
再進行打印即可)。
申請者上傳申請書流程:
1.點擊左側“登錄系統”欄中的“注冊”按鈕進行注冊(注:本系統采用Email作為帳號,紅色星號欄必須填
寫),必須實名注冊,并保證姓名與項目申請書中的項目負責人完全一致;
2.注冊成功后回到系統首頁登錄;
3.在項目申報頁面中點擊“上傳申請書”按鈕選擇已填寫好的申請書word文件,并點擊“打開”(請務必保證
上傳的電子文檔與紙質申請書一致);
4.上傳成功后會顯示申請書的狀態提示和基本信息內容(初始狀態為:“未審核”,隨著學校科研處和省市管
理部門的審核操作,狀態會相應變化,學校審核通過后,申請人將不能修改申請書)。
七、相關材料下載:
1.《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
2.《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成果鑒定和結項辦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學科分類與代碼國家標準 GBT13745-2009 (人文社科類);
4. 2012年度教育部一般項目申報常見問題釋疑;
5.《申報一覽表》。
八、材料報送
(一)申請書電子版審核階段
各單位請于2011年9月30日下午4:00前將申請書電子版提交科研處審核(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二)申請書上傳、材料提交階段
各單位通知申請人按科研處的審核意見修改《申請評審書》并于10月9日前完成上傳(申請書電子版上傳至申
報平臺)后,統一于10月11日下午4:00前向科研處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請評審書》最終電子版;
2. 《申請評審書》紙質版2份(均為原件,A4紙打印,左側裝訂);
3. 《申報一覽表》電子版、紙質版1份(科研秘書、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九、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確保《申請評審書》紙質版和上傳的電子版一致并簽字。
(二)《申請評審書》封面“學校代碼”填:10053。
(三)《申請評審書》B表中:
1.不得出現申請者學校、姓名等有關信息,否則作廢;
2.“申請經費總額”和“其他來源經費”單位為“萬元”;
3.“經費概算”中“管理費”不超過2000元;
(四)申請者應如實填報材料,確保無知識產權爭議,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三年申報資格。
(五)各申報單位應嚴格把關,確保填報信息的準確、真實,提高項目申報質量。如違規申報,教育部將予以
通報批評。
十、聯系辦法
聯系人:魏雯 聯系電話:58909104(昌平)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科研處
201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