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研究院:
依據《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創新基金資助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根據學校統一部署,自2010年起,我校設置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項目。現將我校2011年研究生創新基金“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項目”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項目,由博士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請,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篩選和推薦,研究生院組織項目評審委員會審定。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項目的資助對象,是學位論文開題報告被評為“優秀” 或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認為其學位論文可能取得突破性成果的注冊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各學院按二級學科進行申報,申報人數一般不超過可申報博士研究生總數的20%。
二、資助數量及資助金額
根據學校研究生創新基金的經費情況,2011年擬資助30項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項目。
依據《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創新基金資助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每個項目的最低資助金額為1000元,最高資助金額為20000元。
三、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項目的申報,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提出資助申請的時間,必須在預定答辯時間之前至少12個月;
2.所申報項目必須獲得兩名研究生導師(不包括本人導師)的推薦并得到研究生本人指導教師的同意;
3.立項項目應有創新的內容,明確的目的,較好的實施條件,可操作的實施方案。
4.研究生申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項目應當根據需要自行提出申請資助金額。
四、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項目的評審工作遵循“科研導向、面向現實、注重創新、寧缺毋濫”的原則。具體評審標準為:
1.選題為本學科前沿,反映本學科和相關學科發展的最新成果,具有開創性和重大理論意義或現實意義;
2.前期工作基礎好,已取得階段性成果,特色鮮明;
3.研究思路和技術具有可行性,在理論或方法上有明顯創新,能夠達到國內或國際同類學科先進水平,具有良好的社會效益或應用前景;
4.博士學位論文開題報告和申報材料論證充分,推理嚴密,邏輯性強,格式規范,文字表達準確、流暢;
5.有望取得突破性成果,或者有望成為校級以上優秀博士學位論文。
對有能力沖擊全國百篇優秀博士論文的項目,予以優先重點資助。
五、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項目,采取研究生本人申報,院、所、中心、研究院學術委員會審議推薦,研究生院組織評審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1.項目申報人填寫《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項目申報書》,并向所在學院、研究院提出申請,申報時間2011年10月8日-2011年11月8日。
2.所在學院、研究院學術委員會對申報項目進行預審后,簽署審議結果和推薦意見,將所要推薦的《中國政法大學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項目申報書》及其電子版和各學院《XXX院申報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項目統計表》紙質版和電子版于2011年11月8日前報送研究生院培養辦,聯系人:肖寶興老師、王英娜老師,聯系電話:58908066/8456;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3.研究生院對申請人資格、申報項目的有關內容是否符合基金資助范圍及要求等進行審查,審查時間擬定于11月中旬進行。符合條件的項目,由研究生院組織評審和答辯,根據評審和答辯等情況決定擬立項資助的項目及資助額度。
六、研究生院將于11月中下旬通過網站在全校范圍內公示擬獲得中國政法大學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項目名單和申請人名單,公示期不少于7天。任何人均可以在公示期內向研究生院提出書面異議,異議需針對擬立項項目提出。
公示期內,研究生院將協同各學院及時審查、處理出現的異議和發現的問題,并將處理決定通知相關學院、學生和異議提出者;公示期結束后,研究生院和各學院不再接收任何人提出的異議。
公示期滿后,研究生院將發文公布獲得資助的項目及申請人名單。
七、項目批準后,申請人依據專家評審意見填寫相應項目計劃書,并報送研究生院備案。申請人逾期不報送計劃書,視為自動放棄。
八、博士研究生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項目的管理詳見《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創新基金資助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
附件:1.
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博士優秀論文培育資助項目申報書.doc
2.
各學院申報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項目統計表.doc
研究生院
201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