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校團委: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鼓勵廣大學生刻苦學習、奮發向上,努力成長為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優秀政法人才,促進我校良好校風、學風的形成,我校將開展2010—2011學年度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先進班集體和獎學金的評選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范圍、參評條件及比例
請參見《中國政法大學校長獎學金評定辦法》、《中國政法大學優秀學生獎學金評定辦法》和《中國政法大學“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先進班集體評定辦法》。為避免出現院校兩級所認定的應評人數不同的情形,請各學院將參評人數基數依評選程序上報審核。
二、評選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各學院成立評優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的評選工作。
(二)各學院評優工作領導小組應廣泛發揚民主,本著“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按規定條件和比例進行評選。
1.9月30日前報送本次評選工作的學院聯絡人
2.10月14日前按照附表1所列項目上報本院參評人數基數;
3.10月28日前完成獎項申報、資格審查和學號統計等評審工作;
4.10月31日—11月2日獲獎名單公示三個工作日,11月3日前將評審結果和有關材料報送學生工作部思想教育科備案。
(三)校團委于10月28日前完成志愿服務獎學金的評審工作,10月31日—11月2日公示三個工作日,11月3日前將評審結果和有關材料報送學生工作部思想教育科備案。
(四)學生工作部參照前述辦法對各學院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核。
1.10月14日前與各院核實確定各獎項的應評人數。
2.11月19日前將校長獎學金申請者材料報送校學生工作領導小組評審,并組織復試。
3.11月19日前將最終結果與各學院的評審結果匯總后報學生工作領導小組和評優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4.11月26日前公布評選結果、制作證書及將獲獎同學的學號信息提交財務處。
(五)學校將于12月上旬舉辦“榜樣法大”頒獎晚會,對獲獎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
三、有關注意事項
(一)各獎項登記表從網上自行下載。
(二)向學生工作部報送的材料包括:
1.有輔導員、分管學生工作的書記或副書記簽字、院學工辦蓋章的各獎項登記表(校長獎學金除外)一式兩份;
2.競賽優勝獎學金、科研創新獎學金申請者符合條件的證書、科研成果等材料的復印件一式一份,并要求申請者依照登記表所列填寫清楚材料的發表刊物名稱、字數及所獲獎項級別等信息;
3.校長獎學金申請者符合條件的材料原件、一式13份的材料復印件和獎項登記表;
4.由分管學生工作的書記或副書記簽字、院學工辦蓋章的參評人數基數表(附件1,10月14日前報送)、評審名單(依照附件2格式要求)、學號統計表(依照附件3格式要求)、學院科研創新獎學金、競賽優勝獎學金申報情況統計表(附件4、附件5)的紙質版和電子版。
(三)為確保評選工作快捷有序地進行,請各學院匯集有關材料查實無誤后以學院名義統一報送至學生工作部思想教育科(主樓A405B),學生工作部將現場核實材料予以簽收。如出現以一個年級名義報送、表格大范圍缺漏、材料信息不明確等情形時,學生工作部將不予簽收。上報學生工作領導小組和評優工作領導小組的文件中所涉的學院提交材料時間將以學院材料補齊時為準。
(四)關于獎項重合問題的說明
1.根據《中國政法大學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試行)》第六條和《中國政法大學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辦法(試行)》第六條規定,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長獎學金之間不可兼得;
2.根據《中國政法大學優秀學生獎學金評定辦法》第八條規定,同時獲得優秀學生獎學金、科研創新獎學金、競賽優勝獎學金或志愿服務獎學金者,學校按照各獎項規定分別予以獎勵。同時獲得以上獎項,又以同一業績獲得校長獎學金者,學校頒發相應榮譽證書,但只按照校長獎學金獎勵金額發放獎金;同時獲得以上獎項,又以不同業績獲得校長獎學金者,按相應規定分別發放獎金;
(五)為確保評審過程公正、民主、透明,學生處邀請校學生委員會學生代表全程監督,通過公告、網絡和校園bbs等形式向全體同學及時介紹各學院及學校相關部門的評審進程,解答有關疑問。
(六)2010級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因研究生獎學金評選機制改革,不再參評優秀研究生獎學金。
(七)評審過程中出現的疑問請及時咨詢學生工作部思想教育科: 58909125,張永然、許璽錚。
評優工作是關系到學生切身利益的一項重要工作,請各學院評優工作領導小組予以高度重視,保證評優工作按照公開、公正、民主的原則順利、高效地進行。
附件:
1.參評人數基數表.doc
2.評選名單格式要求與范例.doc
3.學號提交的格式要求與范例.doc
4.科研創新獎學金統計表.doc
5.競賽優勝獎學金統計表.doc
6.各類評獎評優登記表格.rar
7.中國政法大學先進班集體、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獎學金評定辦法.rar
學生工作部
201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