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分團委、團總支:
為迎接建團90周年,加強共青團的基層組織建設,推動團支部職能化建設,激勵基層團支部爭先創優,推進團組織整體工作水平的提高,以“五四”青年節為契機,表彰在我校團學組織等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校團委決定在全校范圍內開展2011—2012年度優秀團支部、優秀團干部、優秀團員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條件
(一)優秀團支部評選范圍及標準
2011年1月前成立的團支部或臨時團支部,以其在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之間的表現為評選依據,符合下列條件即取得參評資格:
1.組織健全,制度完善,能夠做到堅持“三會兩制一課”制度,經常性的進行組織發展工作,按期收繳團費和較好的使用“兩冊”,臨時團支部可針對實際工作情況,對此項標準進行相應執行。
2.能夠有效開展思想政治教育,有針對性的開展團員意識教育,真正發揮團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成為班級(團隊)中的政治、思想核心。
3.能夠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支部團員管理和服務工作,關心團員在工作、學習、生活中的實際困難,采取具體措施予以幫助,不斷擴大團員數量。
4.能夠組織團員青年經常性地開展豐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動,在營造良好的學風、班風、促進團員青年成長成才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5.能夠在重大活動及實踐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
(二)優秀基層團干部、優秀團員評選范圍及標準
在過去一年做出突出貢獻的基層團干部、優秀團員,符合以下4條標準即獲得參評資格:
1.積極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信念堅定、作風扎實,具備強烈的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學習意識和服務意識。
2.工作勤奮、學習刻苦。本學年必修課無不及格現象(教職工評選過程中不計此標準)。
3.熱愛團的工作,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較高的業務能力。在支部中具有較高威信,具有較強的組織力與號召力。
4.富有創新意識,具有較強的危機處理能力。能夠結合個人實際能力與特長,為支部出謀劃策、貢獻力量。
二、評選辦法
由團支部召開支部全體大會民主推薦,上報分團委,分團委按照以上評選標準,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制定具體辦法,認真評選,報校團委審核。校團委對各院分團委上交的評選材料進行審核,名單將在全校范圍內公示三天,無異議后確定最終評優對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嚴格把關,保證質量。推薦工作應在學院分黨委的領導下進行。要嚴格按照推薦標準,綜合考察推薦對象的條件,避免片面重視學習成績的做法。在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后,通過一定的民主程序評選產生,并上報學院分黨委審批。
(二)擴大宣傳,寓教于評,以評促建。各學院要通過此次推薦活動,對學生進行一次成才標準和學習目的的教育。要通過開展推薦工作,表彰先進,宣傳典型,在學校樹立起一批先進團支部和個人的典范,真正達到評選的目的。
(三)總結經驗,完善機制,注重成效。各學院要注意總結工作經驗,采取切實可行的辦法,完善推薦機制,把推薦工作與學生的其他各種獎勵、榮譽稱號及綜合測評等工作結合起來。
各學院務必將評優匯總表、評選登記表(電子版與紙質版)于4月16日前報至校團委,其中個人榮譽(優秀團干部、優秀團員)參評者須附經教務處蓋章的成績單。
聯 系 人:張紅哲
聯系電話:58909201
聯系地址:學生活動中心309辦公室
附件:1.各院推薦名額分配表.doc
校團委
201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