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尊敬的老師:
2011-2012年度供暖季即將到來,為方便各位老師辦理供暖費報銷及校內住房超標供暖費的繳納手續,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銷和收費依據
《中國政法大學供暖費支付管理辦法》、《關于收取學校集中供暖住房供暖費的實施細則》(見附件)。
二、供暖費報銷
(一)報銷程序
按照隨到隨報的原則進行。教職工先到房地產管理科提交材料,由房地產管理科開具《報銷單》,教職工持《報銷單》到財務處辦理報銷事宜。
(二)報銷時間、地點
1.報銷時間
供暖費報銷時間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2011年11月15日起至寒假(2012年1月13日)前,兩校區每周一到周五工作時間全天辦理。第二階段,下學期開學(2012年2月16日)至2012年3月15日。兩校區每周二、周五辦理。
請各位老師及時辦理報銷手續,過期不再辦理供暖費報銷。
2.報銷地點
(1)昌平區住房請到昌平校區辦理
辦公地點:辦公樓B219
聯系電話:58909170
(2)其余住房請到學院路校區辦理
辦公地點:原1號樓(現行政辦公樓)114房間
聯系電話:58908116
(三)需提供材料
1.首次報銷
(1)本人所購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所購房屋供暖協議及復印件(含供暖明細表);
(3)供暖費發票。
(4)如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為配偶名下,還應提供結婚證、配偶單位不予報銷證明。
2.非首次報銷的,須提供以下材料:
(1)供暖費發票;
(2)供暖明細表。
3.職務、職稱變動,須提供以下材料:
凡職務、職稱變動的老師,請到人事處開具職務、職稱變動的證明。
(四)注意事項
1.只報銷本年度(即2011-2012年度)供暖費。
2.凡配偶單位已發供暖費的不再報銷供暖費。
3.租住學校周轉房的教職工,在校外有住房的,如周轉房面積小于本人應享受面積,則按本人應享受面積減去周轉房面積的差額報銷;如周轉房面積大于本人應享受面積,則不予報銷。
(五)西三旗育新花園小區離退休教師供暖費的報銷
由資產管理處按以下情況一次性支付給西三旗育新花園小區供暖單位。
1.有多套住房的(非我校產權的福利房且配偶單位報銷供暖費或發放供暖補貼的),應扣除該類住房面積,按本人應享受面積與應扣除面積的差額支付。
2.住房面積大于應享受面積的,按本人應享受面積支付,超標部分由本人自行支付。
3.住房面積小于應享受面積的,按住房實際面積支付。如有其他住房,可按上面提供程序報銷差額部分。
三、校內住房超標供暖費的繳納
(一)在職及離退休人員的繳納
由學校按照超標部分應繳金額統一從本人工資中扣繳。
(二)社會戶的繳納
社會戶由個人自行到資產管理處房地產管理科繳納。
附件:1.中國政法大學供暖費支付管理辦法
2.中國政法大學關于收取學校集中供暖住房供暖費的實施細則
資產管理處
2011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