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年度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個別單位未按要求規范粘貼固定資產標簽,給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帶來不便,同時也影響了辦公室的整體形象。為了進一步提升固定資產管理的規范化、精細化,加強固定資產標簽粘貼的標準化、統一化,特提出如下要求,請各單位遵照執行。
一、總體要求
1.條形碼標簽內包含資產所有信息,粘貼時要認真核對資產信息,必須保證賬、物相對應,避免粘錯資產;
2.資產標簽粘貼務求位置端正、整齊劃一,遵循不宜磨損,便于掃描的原則;標簽粘貼于表面平坦、醒目、不易磨損,便于掃描、查看之處;粘貼要求平整無空鼓、橫平豎直、邊角無卷曲。
二、具體粘貼位置
辦公桌、電腦桌:粘貼于外露側面大的一面的右上角位置;
辦公椅、會議椅:粘貼于后背正中間位置;
文件柜、書柜:粘貼于上層正面右上角;
沙 發:粘貼于扶手側面右上角;
茶 幾:粘貼于框架側面右上角;
臺式電腦:主機粘貼在側面右上角,顯示器粘貼在背面正中間;
打印機:粘貼于外側面右上角;
傳真機:粘貼于外側面右上角;
復印機:粘貼于外側面右上角;
飲水機:粘貼于外側面右上角;
空 調:粘貼于外側面右上角。
三、其他說明
1.現有標簽粘貼不規范的按照以上要求請予以更改;
2.原有標簽內容不清晰或脫落的請到設備管理科申請補打并重新按規范要求進行粘貼;
3.數碼相機、錄音筆等小型設備無法粘貼標簽的,標簽由領用人自行保管,便于以后對賬。
特此通知。
資產管理處
201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