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屆本科畢業生:
根據學校整體工作部署,2015屆畢業生離校工作即將啟動。為使廣大畢業生同學安全、有序、文明離校,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離校工作時間安排
6月16日至26日辦公時間內辦理離校手續;
6月30日(星期二)2015屆本科生畢業典禮;
7月1日學生活動中心集中辦理離校手續;
7月3日全體畢業生離校完畢。
二、辦理離校手續事項
畢業生請先領取或自行打印離校手續單(見附件),然后根據提示信息到相關職能部門辦理離校手續。
(一)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和學生檔案遞轉
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由各學院輔導員從學籍管理科統一領取。畢業典禮前發放學位證書,辦理完相應的離校手續后發放畢業證書。
附條件畢業的學生待成績合格后,持審核簽字的成績單和本人證件到學籍管理科領取。
畢業生的檔案原則上由學校學籍檔案管理部門統一負責遞轉,特殊情況除外。凡是升學、出國(出境)、辦理了報到證的畢業生檔案均要發送到相關單位。
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書、提交升學確認書、出國(出境)申請表、填寫二分申請表時,要提供詳細的檔案轉寄單位名稱(單位名稱要詳細準確)、地址、聯系人和郵編。在畢業生畢業離校后,學校將根據畢業生本人提供的單位名稱,將其檔案寄送到相關單位。
畢業生在確信檔案離校后,于3個月之內到檔案接收地查詢自己的檔案落實情況。如未被寄送的單位接收而退回的檔案,學生應持具有存檔資質的單位出具的同意接收自帶檔案的文本函,自行到教務處學籍科提取。
聯系電話:58909126、58909127
辦公地點:昌平校區辦公樓A402室
(二)戶籍遷移手續辦理
1.在外埠已落實工作單位并解決戶口的學生,憑報到證、身份證領取戶口遷移證,在本市已落實工作單位并解決戶口的學生,憑報到證、身份證領取戶口卡。
2.本市升學的學生憑錄取通知書、身份證領取戶口卡;外埠升學的學生憑錄取通知書、身份證領取戶口遷移證。
3.出國留學戶口遷往留學服務中心的學生,憑留學服務中心發的戶口接收函、身份證領取戶口卡;出國留學戶口遷回原籍的學生到就業辦公室辦理二分手續,憑報到證、身份證領取戶口遷移證。
4.留校保研、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村官,戶口在校保留2年,不用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繼續在本校讀第二學士學位的(4+2)的學生不用辦理戶籍手續。
5.考取本校中歐法學院的學生,憑錄取通知書、身份證辦理戶籍移動手續。
6.請畢業生盡快辦理戶籍遷出手續,避免對自己升學就業產生不利影響。
7.集中辦理時間:7月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地點:昌平校區學生活動中心一層
聯系電話:58909155
8.零散辦理戶籍的同學可于6月29日后后到辦公樓B104辦理。
(三)圖書館離校手續辦理
為使畢業生順利辦好離校手續,請同學們協助圖書館做好以下工作:
1.6月21日起畢業生停止借書。
2.6月21日之前還清在圖書館借閱的所有圖書和光盤,并結清遺留費用。
聯系電話:58909506
辦公地點:法淵閣法大文庫
(四)校園卡離校手續辦理
1.按照學校相關管理規定,首發校園卡免費,畢業生離校后,校園卡將被自動注銷失效,不需辦理退卡手續,校園卡不收回,留做紀念。
2.畢業生臨近離校前請注意把握好校園卡存款額度,卡務部不辦理現金退款手續。若需退款,請確認已還清圖書館欠款,并請于6月25日-7月1日(周六、日休息)攜帶校園卡、本人身份證或學生證到卡務中心查詢余額、登記學號、姓名,現場注銷校園卡,財務處將統一將校園卡內余額轉入本人的銀行賬戶。
3.延期畢業的學生名單由教務處和研究生院提供,信息化建設辦公室卡務部將根據其延期時間進行相應處理,請同學于7月10日前持本人身份證或學生證到卡務部辦理延期。
4.辦公時間與地點:
昌平校區: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辦公地點:格物樓一層卡務部
聯系電話:58909617
(五)辦理學生網卡退費手續
1.請畢業生同學查詢好自己的網卡余額,自備零錢,帶上有效證件到昌平格物樓308房間進行退費。
下學期繼續在我校上研究生同學的帳號可以繼續使用,待余額使用完畢后再使用研究生新帳號。
未進行退費的帳號將保留一學期后注銷。
2.辦公時間與地點:
時間:6月25日—7月3日(周六、日休息),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地點:昌平格物樓308
聯系電話:58909530
(六)校醫院醫療證注銷手續辦理
在工作日上班時間持公費醫療證到校醫院掛號窗口辦理。(公費醫療卡丟失的同學需要在校醫院網站下載補辦申請,經輔導員簽字學院蓋章后,憑補辦申請前來辦理注銷手續。)
聯系電話:58909228
聯系人:高老師
辦公地點:校醫院(昌平校區)掛號窗口
(七)黨員組織關系轉接工作
1.各分黨委、黨總支于6月19日(周五)前,將本單位全部畢業生黨員信息完整、準確統計匯總,填寫《中國政法大學2015屆畢業生黨員轉移組織關系信息匯總表》,發送電子版至組織部郵箱:zzb@cupl.edu.cn。黨委組織部將集中開具組織關系轉移介紹信,通過分黨委、黨總支下發到每位畢業生黨員,黨員本人持介紹信到組織關系接收地辦理轉入手續。
2.畢業生為預備黨員的,各分黨委、黨總支為其出具在校期間表現鑒定。
3.畢業生黨員離校轉單中“黨團關系”欄由分黨委、黨總支加蓋公章。
4.非黨員畢業生由分黨委、黨總支在轉單上直接加蓋公章,不需辦理相關手續。
聯系電話:58909064
辦公地點:昌平校區辦公樓A1205室
(八)團組織關系轉移
1.各學院以分團委為單位辦理畢業生團組織關系。各單位應按照規定時間將團員證、離校手續單上交校團委。
2.團員證補辦工作由各收繳單位按照《各院接轉團關系時間表》統一到校團委辦理補辦手續,需提交分團委證明及一寸照片一張,補辦工本費2元。
3.直接攻讀本校研究生、雙學位的同學無需再作團組織關系轉出。
聯系電話:58909202
辦公地點:昌平校區學生活動中心0309室
(九)財務處離校手續辦理
1.經辦過暫借醫療費等款項且未沖賬的畢業生,在6月27日前及時到財務處沖賬。
2.尚未繳清學費、住宿費的畢業生,請盡快至財務處繳費,否則無法辦理離校手續。
3.繳清學費、住宿費的畢業生,按離校手續單流程在財務處辦理離校手續。
聯系電話:58909148
辦公地點:昌平校區辦公樓A201室
(十)代償資助手續辦理
代償資助分為兩類:
1.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
根據《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暫行辦法》(財教[2009]15號)的有關精神,我校應屆畢業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學習期間已享受免除學費政策的學生除外)自愿到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級人民政府駐地以下地區(不含縣級人民政府駐地)基層單位工作、且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應屆畢業生,其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由國家實行代償。
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標準:根據《關于調整完善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措施的通知》(財教[2014]180號)規定,從2014年起,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標準,調整為本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低于8000元的,按實際繳納學費金額補償或實際獲得助學貸款金額代償,并按國家規定學制年限計算補償代償總金額。
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時間:第一批2015年6月19日之前,第二批2015年11月30日之前。
下列高校學生基層就業不享受學費補償、貸款代償:
(1)定向生、委培生。
(2)在校學習期間已享受免除學費政策的學生。
2.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
根據《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辦法》(財教[2013]236號)的有關精神,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行代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含按國家規定錄取的高等學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自愿復學或入學的,國家實行學費減免。
下列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不享受國家資助:
(1)在校期間已免除全部學費的學生;
(2)定向生、委培生和國防生;
(3)其他不屬于服義務兵役到部隊參軍的學生。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標準:2014年7月1日之后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學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減免的標準,調整為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相關申請程序到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咨詢。
聯系電話:58909139
辦公地點:學生活動中心109A
(十一)報到證辦理
1.報到證的發放與領取
對于6月20日前提交就業材料的畢業生,可在6月26日到所在學院領取《就業報到證》,并及時核對《就業報到證》有關信息,如有問題請及時到就業中心進行登記。對于6月20日之后提交的按照就業中心的通知(校就業信息網公告欄)到所在學院或就業中心領取。
畢業生領取《就業報到證》須按其規定日期到指定單位報到,為方便離校后又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辦理就業相關手續,校就業中心暑期將安排值班,具體安排可登陸校就業信息網公告欄查閱。
2.對于結業的畢業生,其報到證上顯示本科生結業。請在取得畢業證書后及時持畢業證書和《就業報到證》(正副聯)到就業中心進行登記更改。
聯系電話:58909130
辦公地點:昌平校區學生活動中心111室
(十二)清退宿舍電卡手續辦理
6月16日至7月3日,畢業生可持宿舍電卡及本人有效證件(學生證或身份證)到后勤服務大廳辦理清退宿舍電卡。
聯系電話:58909114
辦公地點:后勤服務大廳
(十三)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退宿手續辦理
畢業生在辦理完離校手續后,請將本人行李物品帶出宿舍,并將原宿舍鑰匙交還到所在宿舍樓值班室,退宿截止日期為7月4日晚22:00。
聯系電話:58909259
辦公地點:各宿舍樓值班室
(十四)行李托運
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已聯系昌平郵政局、中鐵快運分公司進入學校為畢業生辦理托運行李事宜。
托運時間:2015年6月25日—7月4日,每日8:30-16:00。
托運地點:蘭園1號、竹園2、3號、梅園1、3號、菊園、4+2成于思大廈公寓門前。
聯系電話:58909259
除以上所列行李托運單位,其他物流公司均未經我校管理部門資質考核,存在安全隱患,請同學謹慎托運。行李托運收費標準請參閱各托運服務點公告,請同學自覺按照托運通知及托運商要求辦理行李托運。
(十五)送站校車安排
1.發車時間:
7月1日:18:00
7月2日:8:00、12:00、18:00
7月3日:8:00、12:00
2.發車地點:
昌平校區班車站
3.路經地點:
線路一:昌平校區班車站–北京站
線路二:昌平校區班車站–北京西站
三、文明離校提示
(一)畢業生在離校前應將所借學校圖書、資料、儀器、體育用品等公物歸還借出單位,交清各種費用。如有遺失、損壞者應按規定賠償。
(二)畢業生離校前,做到人離寢室凈、樓空公物全,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對故意破壞公物的,除賠償外將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三)其他提示事項:
1.根據我校畢業生離校工作安排,請畢業生持離校手續單到有關部門在規定工作時間內辦理離校手續。離校手續單可到本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領取或登錄校園網通知公告欄自行下載。
2.升學畢業生憑錄取通知書、出國畢業生憑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戶口準簽函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對于簽就業協議書辦理派遣手續、戶檔回原籍辦理二分手續的畢業生,請先到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領取就業報到證后,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3.畢業生領取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后,應仔細核對所有項目并妥善保管。如有差錯,請及時到就業中心或保衛處更正。
4.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后原則上應在規定時間內離校;已派遣畢業生應在就業派遣后一個月內到就業單位報到。
5.各學院的學生工作辦公室聯系方式
法學院:58909303(本科生)58909294(雙學士)
民商經濟法學院:58909325
國際法學院:58909352
刑事司法學院:58909374
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58909394
商學院:58909429(本科生)58909422(雙學士)
人文學院:58909435
社會學院:58909595
外國語學院:58909470
馬克思主義學院:58909604
光明新聞傳播學院:59915572
附件:2015屆本科畢業生離校手續單
學生處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