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中心:
2012年度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年度項目申報工作已經開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一)加強對馬克思主義理論和黨的重大理論創新成果的研究。深入開展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和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時代化、大眾化研究;深入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研究;深入開展科學發展觀的理論和實踐研究;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研究;圍繞胡錦濤同志“七一”講話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深入開展中國共產黨黨史和黨的建設研究。(二)緊緊圍繞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對文化改革發展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深入開展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研究。(三)緊扣兩會主旋律,圍繞實現經濟發展和人民幸福同步提升,深入開展貫徹落實堅持科學發展觀、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改革開放、加快文化建設、創新社會管理等問題的研究。(四)圍繞中共北京市委十屆十次全會工作部署,緊密結合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北京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之都的發展目標,深入開展弘揚踐行“北京精神”、貫徹實施“兩大戰略”“九大工程”等問題的研究,以及涉及北京經濟社會發展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的研究,積極開展北京地域特色研究。
請年度項目申請人著重圍繞以上選題方向和《課題指南》進行研究課題設計,也可就研究方向和《課題指南》中未涵蓋的重要研究選題自行設計研究課題。各社科研究基地要根據自身定位和研究方向,結合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要進行申報。
二、項目類別及資助額度
1.重點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8萬元;
2.一般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5萬元;
3.青年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3萬元。
三、申請條件及要求
1.課題申請人須符合下列條件:
重點項目申請人原則上須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局級(含副局級)以上領導職務,承擔過市社科規劃項目或其他省、部級以上社科項目研究;一般項目申請人須具有副高級(或相當于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青年項目申請人(包括課題組成員)年齡不得超過39周歲(1973年4月27日以后出生),不具備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須由兩名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同行專家推薦;項目負責人同年度只能申報一個規劃項目。有在研的市社科規劃各類項目負責人(以結項證書標注日期為準)不能申報新的項目。
2.申報課題須按照《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申請書》如實填寫材料,并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凡在申請書中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三年申報資格;如獲準立項即作撤項處理并通報批評。
3.市社科規劃項目完成時限:基礎理論研究項目一般為2至3年,也可根據研究工作的實際需要適當延長;應用對策研究項目要根據研究問題的緊迫性和時效性確定,一般為1至2年,鼓勵以論文或調研報告形式結項。
4.申報市社科規劃項目的課題負責人同年度只能申報一個課題,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加其他市社科規劃項目的申請。在研的市社科規劃項目(以結項證書標注日期為準)負責人不能申報新的項目。
5.申請人應嚴格按照《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經費管理暫行辦法》(2012年1月修訂)規定的開支范圍、比例、額度合理編制項目經費預算。其中管理費:重點項目不超過3000元,一般項目和青年項目不超過2000元。
四、申報事項
(一)限額申報
此次為限額申報。每個院級單位限報1項,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地(法治政府研究院)限報3項,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鼓勵青年項目的申報。
(二)材料提交
1.《申請書》電子版
請各單位科研秘書于4月13日下午3:00前將《申請書》電子版發至以下郵箱:[email protected],科研處進行審核、匯總。
2.上會或初審材料
科研處根據申報情況決定是否召開學術委員會并通知申報單位提交修改后的《申請書》紙質版或電子版(科研處審核后提出修改意見,各單位將意見反饋申請人,申請人依照修改意見對《申請書》進行修改)。
3.最終推薦項目材料
最終推薦項目確定后,科研處將通知科研秘書,科研秘書于4月25日下午3:00前向科研處(昌平辦公樓A501)提交以下材料(不接受個人申報):
(1)《申請書》紙質版一式7份(1份原件),A4紙印制,左側裝訂;
(2)《申請書》電子版;
(3)《2012年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申報材料匯總表》電子版。
請從科研處主頁http://gate.cupl.edu.cn/kyc “工作通知”欄下載申報材料(見附件)。各單位務必按時提交材料,逾期將不受理。
五、聯系辦法
聯系人:魏雯 聯系電話:58909104
附件:1.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申請書
2.2012年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申報材料匯總表
3.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十二五” 規劃項目工作綱要
4.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十二五” 規劃項目課題指南
5.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管理辦法(2012年1月修訂)
6.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經費管理暫行辦法(2012年1月修訂)
科研處
201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