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中心:
根據中國法學會《關于開展第七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評選活動的通知》(會字[2013]24號)的相關要求,我校將參加中國法學會“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候選人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條件
參評候選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我國法學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
2.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指導法學研究;
3.學風嚴謹,品行端正;
4.具有原創意義或學術前沿水平的法學研究成果,在法學教育和法學研究中取得顯著成績。
二、推薦名額
學校向中國法學會推薦候選人2名。
三、推薦程序
1.報名。報名工作采用組織推薦、個人自薦和他人提名的辦法。不限名額。由二級單位匯總后統一提交人事處師資科。
2.專家評審。學校組建專家評審組評議。
3.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
4.人選在校內公示。
5.向中國法學會報送推薦人選。
四、評選時間安排
1.即日起至5月28日,向被推薦人所在部門報名或提名;
2.6月4日前,各二級單位將被推薦人名單及相關評選材料匯總報送人事處師資科;
3.6月4日-11日,人事處將被推薦人申報成果送科研處審核后,交專家組評審;
4.6月12日-30日,人事處將專家組評審結果報校長辦公會討論并確定入選名單,公示10天,上報中國法學會。
五、評選材料的要求
1.推薦人選所在單位對推薦人選寫出500字左右的推薦意見,提交紙質材料1份,同時提交電子版;
2.推薦人填寫《第七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報名表》(見附件),并提交原件一式2份和電子版,提供兩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4張和電子版;
3.推薦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最高學歷)、學位證書(最高學歷)復印件,身份證需兩面復印在一張A4紙上;
4.推薦人需提供報名資料中涉及的發表在法學核心刊物上論文或論文復印件、專著和獎項證書復印件,其中代表作學術專著1部、學術論文5篇。
請各二級單位積極籌劃,保證此次評選活動能夠圓滿完成。
聯 系 人:宋淑峰
聯系電話:58909115
郵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第七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報名表.doc
人事處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