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中心:
根據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和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報組織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后期資助項目
(一)2014年下半年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擬于9-11月進行評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1.成果不屬于基礎研究類學術專著,包括:非學術研究的通俗讀物,應用性研究成果,論文及論文集、研究報告、教材、軟件,譯著,等等;
2.成果完成不足80%(退休科研人員申報的成果完成不足60%);
3.博士論文、博士后研究報告通過后不滿2年,或雖滿2年但未作較大修改(以博士論文或博士后研究報告為基礎的成果申報后期資助項目,須提交論文或研究報告原文,并附詳細修改說明);
4.距上次申報未獲立項未滿1年,或雖滿1年但未作較大修改(以曾申報但未獲立項成果為基礎申報的,須附詳細修改說明);
5.成果存在知識產權爭議;
6.推薦意見不符合要求;
7.成果系已出版著作的修訂本或與已出版著作重復10%以上;
8.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出版基金項目、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含子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中國社會科學院重大課題的成果;
9.同期申請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出版基金項目、教育部各類項目、中國社會科學院重大課題(立項名單公布后,獲知未立項者除外);
10.申請人承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出版基金項目、教育部各類項目、中國社會科學院重大課題尚未結項(以上項目若已結項須附相關證明);
11.不同意由全國社科規劃辦統一安排出版。
(三)申報材料及報送方式:
1.《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請書》:計算機填寫一式3份,A3紙雙面打印,中縫裝訂;
2.《成果介紹》:活頁一式8份,A3紙雙面打印,中縫裝訂;
3.申報成果6套:A4紙雙面印制、左側裝訂成冊,不得出現申請人姓名和單位等信息。申報書稿字數在80萬字以上的,報送6套書稿和6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萬字以內的成果內容介紹,以及全書目錄和參考文獻;
4.《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報信息匯總表》電子版:申請人下載填寫,各院級單位匯總審核后統一發送,并確保電子數據和《申請書》中“數據表”一致。
5.電子光盤1張:須包含申請書、書稿、概要、附件、申報信息匯總表等所有申報數據,光盤上請標明申請人姓名、單位及學科分類。
各單位請于2014年8月31日上午10:00前將《申請書》、《成果介紹》、《成果書稿》及《匯總表》的電子版發送至quxin@cupl.edu.cn。郵件主題請標注“后期資助項目”字樣。逾期不提交電子版,視為放棄申報。
紙質版材料及光盤請于2014年9月4日上午8:30報送至科研處,逾期則轉入明年上半年評審。
二、中華學術外譯項目
(一)2014年下半年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擬于10—11月進行評審。
(二)中華學術外譯項目主要資助研究當代中國以及中國傳統文化的我國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的翻譯及在國外的出版,支持和鼓勵國內優秀學術期刊外文版“走出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1.在國外已經出版,或受到“中國圖書對外推廣計劃”、“中國文化著作對外翻譯出版工程”資助的成果;
2.正在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尚未結項的科研人員,不能申請;
3.同期申請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出版基金項目、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及其子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中國社會科學院重大課題的科研人員不能申請。(立項名單公布后,獲知未立項者除外。)
(四)為進一步提高中華外譯項目申報成果翻譯質量,全國社科規劃辦加大對申報成果譯者相關學術背景和翻譯能力的考察力度,對《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請書》進行了修訂。請項目申請人填寫2014年7月修訂的《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請書》(附后)。
(五)申報材料及報送方式:
1.《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請書(2014年7月修訂)》:國內出版機構和國內科研人員、科研機構分別填寫相應的申請書,計算機填寫,一式8份(含1份原件),A3紙雙面打印,中縫裝訂。
2.所翻譯原著、譯稿或翻譯樣章:各8份,譯文須為2萬字以上核心章節,用外文直接寫作的須提交全文。
3.與國外學術出版機構所簽訂的出版合同、國外出版機構法律證明文件等有關文本的復印件及中文譯稿各2份。
4.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學術水平及其影響的相關材料2份。
5.電子版光盤1張:包含《項目申請書》、翻譯樣章的電子版,光盤上請標明申請人姓名、單位、學科分類。
6.《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報信息匯總表》電子版:申請人下載填寫,各院級單位匯總后統一發送至quxin@cupl.edu.cn,并確保電子數據和《申請書》中“數據表”一致。
各單位請于2014年9月15日上午10:00前將申請材料報送至科研處,逾期則轉入明年上半年評審。
注:出版機構推薦的后期資助項目和學術外譯項目申報材料,請由出版機構報送全國社科規劃辦。
三、聯系方式
聯系人:曲欣
聯系電話:58909104
郵箱:quxin@cupl.edu.cn
地址:昌平區辦公樓A501室
附件:1. 學術外譯項目申報材料
??????2. 后期資助項目申報材料
科研處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