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戶:
根據《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北京市居民用水實行階梯水價的通知》(京發改[2014]865號)的規定,經研究決定,自2014年7月1日開始,統一調整昌平校區居民用水價格。
2014年6月30日前居民用水價格,按照?2.96元/噸收取;2014年7月1日起居民用水按照階梯水價收費標準執行。具體如下:
居民年用水量:0-180立方米,5元/噸;
181-260立方米(含),7元/噸;
260立方米以上,9元/噸。
附件: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北京市居民用水實行階梯水價的通知
物業管理服務中心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