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中心:
為進一步規范“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部級科研項目”(簡稱“司法部科研項目”)結項管理工作,司法部開始對在京部屬高校承擔的部分司法部項目進行清理,為做好此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清理要求
1.清理范圍:2001年至2009年立項逾期未完成的項目(其中01至03年項目須于2014年3月底前結項,04至09年項目須于2014年12月底前結項)。
2.結項依據:《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部級科研項目管理辦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部級科研項目合同書》及《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部級科研項目中期檢查報告書》。
二、其他結項注意事項
1.截止日期:請各單位務必于2014年3月25日(周二)上午10:00前將被清理項目(01至03年項目)的結項材料報送科研處。屆時未提交結項材料,司法部將作撤項處理。
2.提交材料:擬申請辦理結項的重點和委托項目須向科研處提交《結項報告書》原件一式4份和研究成果6套。擬申請辦理結項的一般、中青年和專項任務項目須提交《結項報告書》一式4份、研究成果4套、以及各專家填寫的《結項成果專家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1份。以上材料電子版(以“所在部門+申請人姓名”命名)。
三、聯系方式
聯 系 人:曲欣 聯系電話:58909104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報送地址:昌平科研處A501室
附件:
1. 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部級科研項目結項程序及要求.doc
2. 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部級科研項目管理辦法(試行).doc
3. 司法部結項報告書.doc
4. 專家鑒定表.doc
5. 項目成果為正式出版物須注明標識.JPG
6.關于統一使用司法部部級科研項目標識的決定.doc
科研處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