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處、室、所、中心:
2012年寒假、春節即將到來,認真做好寒假、春節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師生員工度過一個歡樂、祥和、安定的假日,對維護首都和我校穩定,構建和諧校園,具有重要意義。根據教育部、北京市的要求和學校領導指示,現就做好寒假、春節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識
寒假前,各單位要采取不同形式,對職工、學生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高對做好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安全防范意識。除傳統的安全教育內容外,要重點加強旅途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防騙、防盜教育。返鄉探親和外出旅游的師生,要乘坐正規運營單位的交通工具,防止意外事件發生;旅途中要注意自身防范工作,防止發生安全問題;注意飲食安全和個人衛生,防止各種傳染病的發生。
二、切實加強安全防范工作
1.寒假前,要對本單位所轄區域進行一次徹底的安全檢查,鎖好門窗,消除安全隱患。
2.加強財物的管理。辦公室一律不得存放現金,各種貴重物品應存放到具有防范措施的安全地點。
3.加強學生公寓的管理。假期要嚴格門衛制度,對進入學生公寓的人員要嚴格驗證和登記;對留校的學生,各院要指定專人負責,元月12日前,各院將留校學生和管理留校學生的負責人名單報學校總值班室。
4.假期不得在辦公室留宿。因特殊原因須留宿時,要經本單位領導同意,報保衛處批準。
三、認真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實“三級防火責任制”,責任明確到崗位、人員。
2.嚴格執行各項安全防火規定和值班制度。各辦公室寒假前務必清除雜物和易燃品,切斷所有電源,特別是重點防火部位,要落實各項安全防火規定和值班制度。
3.寒假前保衛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在兩校區對學生公寓等重點防火單位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防火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
4.加強對臨時工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對臨時工的住所加強檢查,嚴禁違章用火、用電。
5.住家屬樓教職工,外出探親、旅游,臨行前要切斷水源、電源和關閉燃氣閥門,消除安全隱患。
6.做好“禁放”工作。根據《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我校兩校區教學區屬重點消防單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違反規定者將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進一步加強交通安全工作
1.嚴格機動車管理。各單位因公務外出車輛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落實好派車登記制度。
2.加強對機動車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教育。駕駛員要樹立“安全第一,嚴格守法”的意識,嚴禁酒后開車、無證駕駛和超速行駛。
3.對騎車人和行人進行安全意識教育,遵守交通規則,人車各行其道。
五、高度重視衛生防疫工作
切實做好冬季流感等傳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全面落實各項防治措施,切實保障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
六、嚴格執行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
1.假期設值班的單位,均應安排好假期值班。值班人員要始終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嚴禁擅離職守。
2.嚴格信息報送制度。各單位放假期間如發生各類事故、事件應在第一時間向校總值班室報告。聯系電話:
(1)學院路校區:58908104,58908110;
(2)昌平校區:58909159,58909168,58909110。
3.各部門請于元月12日前,將寒假期間帶班領導、聯系人、聯系方式報學校總值班室。
保衛處
201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