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處、室、所、中心:
根據教育部要求,為加強在華舉辦國際會議的計劃性管理,須認真做好國際會議的預報工作?,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國際會議預報年份是指舉辦單位擬對外承諾或申辦的年份。因此,須預報的“2014年國際會議”,既包括擬在2014年內召開的國際會議,也包括在2014年對外承諾或申辦的國際會議。預報僅需提供擬舉辦或申辦會議的簡單信息(見附件),在擬對外承諾或申辦日期前三個月還應正式提交審批材料。未經預報的國際會議,教育部原則上不予審批。
二、重大國際會議必須預報,逾期不可補報。擬舉辦或申辦的重大國際會議,經我校上報之后經教育部報國務院審批,并報外交部和國務院辦公廳備案。
三、請各單位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認真填寫本部門國際會議計劃表,并于2013年10月14日之前將計劃表電子版發至[email protected],同時將蓋章的原件送至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地點:學院路綜合科研樓B605室
聯系人:李丹丹
電 話:58908083
附件:1.
一般國際會議預報表.doc
2.
重大國際會議預報表.doc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