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法大學2014年暑期“國際小學期”工作開展在即,為順利實施本年度暑期“國際小學期”,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模式,提高人才培養國際化水平,全面提升人才培養質量,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特將“國際小學期”中暑期學校和國際課程的有關舉辦工作通知如下:
一、開設要求
學校鼓勵各學院、教學部、研究院(所、中心)根據本單位學科專業特點,開設相關國際課程(每個專業1—2門,每門一般為36課時)。國際課程授課內容應當具有較強專業性,主講教師應當是國際知名的專家、學者,授課語言應當以外語為主。
條件較為成熟的學院、教學部、研究院(所、中心)可以整合相關國際課程,開設具有法大特色和專業自身特色的暑期學校。暑期學校由5門以上具有關聯性的國際課程組成,所聘國(境)外主講教師不少于5人。
二、配套支持
學校鼓勵各學院、教學部、研究院(所、中心)聘請高水平教師、開設高水平國際課程和開辦暑期學校。經學校批準的國際課程和暑期學校,學校將提供資金和政策等支持。
三、申請程序
各學院、教學部、研究院(所、中心)決定開辦校內暑期或者國際課程的,應當于2014年4月25日之前向教務處提交計劃書。
項目計劃書的內容包括:授課時間、授課對象、課程內容和特色、教學大綱、考核方式、教學用書和配套資料、授課教師資料(含教師照片)、課容量、教學場所和教學設施使用情況、項目經費預算等。
教務處在收到申辦單位計劃書后進行審核,確定本年暑期學校和國際課程的教學內容和課程安排,并予以公布。
四、運行管理
暑期國際小學期的招生范圍、招生方式,由項目主辦單位確定后報教務處備案。
國際課程的招生范圍原則上為當年擁有中國政法大學注冊學籍的本科生、研究生;暑期學校的招生范圍包括我校學生、國內其他高校學生以及國(境)外高校學生等。
國際課程、暑期學校應當在教務處系統中開放選課。各類項目的教學活動應當該嚴格按照項目計劃書實施,開辦單位應當嚴格教學紀律、保證教學質量和教學安全。
五、成績和學分管理
國際課程和暑期學校由開辦單位負責組織學生進行結課考試或者考查,并向教務處提供最終成績。國際課程和暑期學校符合《中國政法大學本科學分制管理辦法》的,由教務處認定學分;我校研究生修讀國際課程、暑期學校的,由教務處統一提供成績單。
非我校學生參加暑期國際小學期的,由教務處提供成績單和相關證明。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于華溢
聯系電話:58909095 郵箱:[email protected]
教務處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