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中發〔2004〕16號)及全國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談會精神,認真落實《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教育部令第24號)要求,進一步加強高校輔導員隊伍建設,宣傳表彰一批長期以來、特別是2011年度有突出表現的優秀輔導員,發揮先進典型的引領和示范作用,更好地調動和激勵高校輔導員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全國高校輔導員工作研究會決定舉辦“2011全國高校輔導員年度人物”評選活動,現根據上級通知要求,將有關推選工作通知如下:
一、參選范圍
各學院一線直接從事大學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編在崗人員(專職輔導員和分管學生工作的書記、副書記)。
二、參選條件
1.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思想政治素質過硬,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創先爭優活動中表現突出。
2.熱愛輔導員工作,尊重理解、關心愛護學生,品德高尚,作風正派,辦事公道,愛崗敬業,為人師表。
3.遵循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能創造性地開展學生工作,積極探索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載體,努力拓展工作途徑,構建長效機制,自覺提高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進大學生健康成長、成才。
4.2011年度在履行《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提出的輔導員主要工作職責和要求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績,特別是在為人師表、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受到充分肯定和廣泛好評,并獲得過校級以上獎勵。
5.已獲得往屆“全國高校輔導員年度人物”或提名獎榮譽稱號的,不再參評。
三、評選程序
1.各學院根據上述條件,以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推薦1名候選人,將加蓋學院分黨委公章的報名表及事跡材料(3000字以內,分為個人簡歷、工作情況、所獲校級以上獎勵等三部分,主標題要凝練候選人事跡的主要特點,副標題為“XX學院輔導員XXX事跡材料”),于2012年2月29日前報送學生處思想教育科(主樓A405B),同時發送電子版及候選人數碼照片(證件照和生活照各1張)至[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為“XX學院輔導員XXX事跡材料”。
2.學校將在本學院推薦的候選人基礎上組織評選,并推薦其中1名候選人參加本次活動。
3.本次評選活動的具體內容和進程可登陸以下網頁了解: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主頁www.moe.edu.cn及輔導員研究會工作網站www.gxfdy.edu.cn
聯系人:許璽錚 58909125
附件:
輔導員學院報名表.doc
學生處
201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