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有關部、處:
根據國防部征兵辦公室、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入伍預征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北京市教委相關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 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預征對象
征集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是指根據國家規定批準設立、實施學歷教育的普通本科、高職(專科)等全日制公辦或民辦學校當年畢業的學生。不包括往屆畢業生、成人教育、各類非學歷教育、培訓類學校及自考類學校的學生。
征集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以男性為主,女性應屆畢業生不參加預征。
二、預征條件
征集對象的政治條件,按照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和有關規定執行;體格條件,按照國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和有關規定執行。年齡條件,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為當年年滿18至23歲,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放寬到24歲。
三、預征流程
1.4月底前,學校召開預征工作會議,建立預征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隊伍,聯系所在區(縣)兵役機關,啟動宣傳工作。
2.5月至6月15日前,組織應屆畢業生登錄“大學生預征報名系統”(網址為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報名,填寫并打印《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一份和《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兩份(以下分別稱《預征登記表》、《補償代償申請表》)。
3.6月30日前,學校對預征學生在校期間表現和文化程度、是否具備畢業資格、享受補償代償條件和具體金額等信息進行預審,完成網上信息審核和確認,配合區(縣)兵役機關組織做好身體初檢和政治初審,合格的確定為預征對象。把簽字蓋章后的《預征登記表》和《補償代償申請表》發給學生本人,并將以上材料復印存檔備查。
4.10月底前,預征對象將戶口遷回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并到縣級兵役機關報名應征,應征時提交《預征登記表》、《補償代償申請表》。
5.12月底前,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批準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后,向其發放《應征入伍通知書》,并會同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對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生申請補償代償等情況進行復核。確認無誤后,分別在《補償代償申請表》上加蓋公章。次年1月15日前,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通過機要渠道將戶口為本縣(市、區)的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的《應征入伍通知書》復印件及《補償代償申請表》原件,寄送至應征入伍畢業生原就讀高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
6.次年2月后,學校對本校入伍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信息進行復核,并匯總縣資助中心寄送來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將《補償代償申請表》蓋章并送全國資助中心;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完成材料復審,并開展補償代償后續工作。
四、優惠政策
今年國家對鼓勵高校畢業生入伍服義務兵役的政策進行了完善,入伍大學生可享受五方面的優惠政策。
1.優先征集。應屆高校畢業生入伍時,享受優先報名應征,優先體檢政審,優先審批定兵,優先安排使用。
2.優待政策。由政府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最高可達2.4萬元;其家庭按規定享受軍屬待遇。
3.選用培養。高校畢業生士兵可優先選取士官;符合條件的本科以上畢業生可選拔為軍官;在報考軍校方面,專科畢業生士兵可參加全軍統一組織的本科層次招生考試,進入有關軍隊院校學習;高校畢業生士兵參加優秀士兵保送入學對象選拔,年齡放寬1歲,同等條件下優先。
4.考試升學。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后,參加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考試的,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加10分;三年內參加碩士研究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試推薦入讀碩士研究生;高職(專科)畢業生免試入讀成人本科或經一定考核入讀普通本科。
5.就業服務。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錄用或者聘用;按照國家規定發給退役金,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退役后一年內可視同高校應屆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手續,戶檔隨遷。
五、有關要求
征集高校應屆畢業生入伍,是適應新時期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需要,進一步優化兵員結構,提高部隊戰斗力,加強基層指揮軍官隊伍建設,促進青年學生成長成才的重要舉措。各學院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對預征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好宣傳發動和相關工作。希望廣大應屆畢業生積極報名應征入伍,為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貢獻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武裝部
學生處
201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