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級全體同學:
學校為進一步做好新學年研究生收費工作,更好地為學生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將對10、11級研究生(包括碩士生、博士生)繼續使用銀行劃款的收費方式進行收費。除貸款的同學可以在報到注冊時使用刷卡的方式交納剩余學費及住宿費外,其他同學無特殊情況不進行現場交費。交費具體說明如下:
一、收費項目及標準
1.學費: 碩士:自籌9000元,委托培養12000元
博士:自籌11000元,委托培養14000元
2.住宿費: 學院路 900元
昌平 梅1-3# 蘭1-2# 竹1-3# 650元;菊1-2# 750元;蘭3-4# 900元
二、 交費注意事項
1.特別提示:交費金額 = 學費 + 住宿費 – 當年評定獎學金
2.請同學們務必在8月15日之前將應交款項足額存入銀行卡中,銀行在指定時點一次性統一將學宿費劃轉到學校帳戶,家住外地的同學應在學宿費合計金額的基礎上多存入50元的異地存款手續費(異地存款手續費千分之五,最高封頂50元),否則銀行扣除手續費后會因余額不足而造成劃款不成功,給注冊報到帶來不便。
3.因出現銀行帳號不正確、超過規定的存款日期及存款金額不足等原因造成劃款不成功的情況,將會使報到注冊不能通過,望同學們按學校規定操作。劃款是否成功可以于報到之前在ATM機上查詢或撥打銀行的服務專線查詢。劃款成功的同學,學費收據于報到注冊時到各院領取。
財務處
201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