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中心:
根據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4年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社科規劃辦通字[2014]1號)的要求,我處從即日起受理2014年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為做好此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及申報要求
(一)申請人須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科研管理部門要鼓勵和組織退休科研人員申報。同一申請人一次只能申報一項成果。
(二)成果須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員申報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60%),并且是尚未出版的中文學術專著或學術資料匯編、工具書等。少數民族文字成果須同時附規范漢字稿。
(三)申報成果須由三名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或全國社科規劃辦指定的出版社(名單附后)書面推薦。已簽訂出版合同的成果須通過相關出版社推薦申報。退休科研人員申報的成果可由一至二名專家推薦。
(四)資助強度:與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大致相當,一般為20萬元。
(五)下列情況不得申報:
1.成果不屬于基礎研究類學術專著,包括:非學術研究的通俗讀物,應用性研究成果,論文及論文集、研究報告、教材、軟件,譯著,等等;
2.成果完成不足80%(退休科研人員申報的成果完成不足60%);
3.博士論文、博士后研究報告通過后不滿2年,或雖滿2年但未作較大修改(以博士論文或博士后研究報告為基礎的成果申報后期資助項目,須提交論文或研究報告原文,并附詳細修改說明);
4.成果存在知識產權爭議;
5.推薦意見不符合要求;
6.已出版著作的修訂本或與已出版著作重復10%以上;
7.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出版基金項目、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含子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中國社會科學院重大課題的成果;
8.同期申請了國家社科基金年度項目和中華學術外譯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出版基金項目、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及其子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中國社會科學院重大課題(立項名單公布后,獲知未立項者除外);
9.申請人承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出版基金項目、教育部各類項目、中國社會科學院重大課題尚未結項,以上項目若已結項須附相關證明;
10.不同意由全國社科規劃辦統一安排出版;
11.成果距上次申請未立項不足一年。
(六)教育學、藝術學、軍事學三個單列學科的項目申報,分別由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辦、全國藝術科學規劃辦和全軍社科規劃辦受理,我中心只受理其他23個學科的申報。
(七)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成果由全國社科規劃辦統一組織出版。項目申報評審期間、項目結項前,申請人不得擅自出版申報或立項成果,對違規者將中止申請或撤項,并通報批評。
二、申報材料及報送方式
(一)申報材料:
1.《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請書》及電子版:計算機填寫一式3份,A3紙雙面打印,中縫裝訂;
2.《成果介紹》活頁一式8份及電子版,A3紙雙面打印,中縫裝訂;
3.申報成果5套:A4紙雙面印制、左側裝訂成冊,不得出現申請人姓名和單位等信息。申報書稿字數在80萬字以上的,報送5套書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萬字以內的成果內容介紹,以及全書目錄和參考文獻;
4.《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報信息匯總表》電子版:申請人下載填寫,各單位匯總審核后統一發送至[email protected],并確保電子數據和《申請書》中“數據表”一致。
5.電子光盤1張:須包含申請書、書稿、概要、附件、申報信息匯總表等所有申報數據,光盤上請標明申請人姓名、單位及學科分類。
(二)報送時間、地址:
各單位請于2014年2月20日下午15:00前將以上材料提交科研處審核。
1.從2014年起,同行專家推薦申報和出版社推薦申報的成果,一律實行通訊評審。全國社科規劃辦計劃于4月、10月各集中通訊評審一次。2月20日前申報的,將在4月進行通訊評審;之后至8月20日之前申報的,將在10月進行通訊評審。
2.由出版社推薦的成果,申報材料須加蓋出版社公章后提交科研處。
3.聯 系 人:曲欣 電 話: 58909104
郵件地址: [email protected] 報送地址: 政法大學昌平辦公樓A501室
附件:
1.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請書(同行專家推薦申報).doc
2.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報信息匯總表(同行專家推薦申報匯總表).xls
3.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報問答.doc
4.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報代碼表.xls
5.推薦申報出版機構名單.doc
科研處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