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中心:
根據《關于北京市第十四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獎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現將北京市第十四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獲獎成果限額
本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最高限額210項,其中特等獎不超過5項,一等獎原則上不超過40項。論文、調研報告及社科普及成果總數原則上不低于獲獎成果的20%。我校限額申報20項。
二、評獎學科范圍
按照《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選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附件3)和《北京市第十四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選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附件4)要求,市評獎委員會設馬克思主義理論、哲學、社會學、經濟學、政治學、教育學、法學、歷史學、管理學、語言文學、藝術學·新聞傳播學、交叉學科·綜合12個評選組,每個評選組包含若干相關學科。評選組由相關學科的專家、學者組成。
學科分類按照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2009年發布的《學科分類與代碼》(GBT/13745-2009)(附件2)準確填寫一級和二級學科,如管理學·管理思想史。
三、成果形式
成果形式包括:著作類(包括:專著、編著、譯著、工具書、普及讀物、古籍整理作品)、論文類和調研報告類。
四、評獎成果范圍、獎勵等級
(一)參評成果范圍
1.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間發表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符合《評選條例》有關規定的,均可參加評獎。
2.參評成果須公開出版或發表;對確有較高應用價值、但不宜公開發表的調研報告,須經委托單位同意,并提交結項證書復印件,方可申報參評。教材類成果原則上不參評。
3.個人同一專題有較強系統性輯集而成的論文集視同于專著;叢書以單本著作獨立申報;多卷本著作須出齊后一次申報,參評時間以最后一本著作出版日期為準。
4.已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有國徽章),不在參評之列。
5.多人合作的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申報;如第一作者不申報的,應以書面形式授權委托其他作者一人申報。同一成果不能多處申報,每個申報者只能申報一項。
(二)獎勵等級
北京市第十四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設: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
五、申報時間安排及申報材料要求
(一)申報時間
請于2016年7月8日(周五)15:00前報至科研處,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報材料
1.《北京市第十四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書》(附件1)一式8份,A4紙雙面打印左側裝訂,社會效益和學術價值的評價等需提供證明材料,一式4份雙面打印,附在申請書后一起裝訂。請申報者認真參閱《申報書》中的“填寫說明”,正確填寫成果形式、學科組及學科分類(填寫中文,不要填寫代碼)。
2.專著、譯著、普及讀物、工具書、古籍整理作品類申報成果報送一式4份(至少2份原件),論文類成果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錄和版權頁,分別附在《申報書》后統一裝訂在一起。論文和研究報告類成果按《申報書》、成果、附屬材料的順序裝訂。
3.以非中文撰寫的公開出版的研究成果須提交原作品,篇幅不大的須附中譯文,篇幅較大的須附3000字左右的中文內容提要。
4.各單位申報材料由科研秘書統一報送,同時填報申報一覽表(附件5),紙質版加蓋單位公章。以上材料電子版(含申報書、一覽表)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科研處將根據申報情況組織校學術委員會對申報成果進行會議評審,推薦參評成果報送北京市教委,所有申報材料無論獲獎與否均不退還。未獲得學校推薦的申報材料退還申報者。
六、聯系辦法
聯系人:譚義;聯系電話:58909103;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昌平校區行政辦公樓A501室。
附件:1.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書.doc
2.學科分類與代碼(GBT/13745-2009).doc
3.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選條例.doc
4.北京市第十四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選工作實施細則.doc
5.北京市第十四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一覽表.xls
科研處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