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政法大學周轉房管理辦法》(法大發〔2014〕20號),經個人申請及人事處、資產處信息核實,如下人員符合周轉房租住條件,現予以公示:
1.比較法學院:孫海波;
2.法學院:謝晶;
3.光明新聞傳播學院:劉雙慶,齊曉旭;
4.馬克思主義學院 :王覓泉,劉晨;
5.民商經濟法學院:李航;
6.人文學院:孫國柱,鄭云艷;
7.商學院:高秋明;
8.社會學院:苗淼;
9.外國語學院:宋碧珺,濮冰燕;
10.刑事司法學院:楊冉明
11.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逯鐘文,王卓宇,李倩;
12.財務處:高原,吳歡歡,古力加馬力.買買提,問曉敏,劉家羽;
13.國內合作處:胡升超;
14.后勤辦:劉揚;
15.教務處:劉穆新;
16.科研處:閆立宇;
17.人事處:蔡紅梅;
18.審計處:羅雙;
19.統戰部:蔣勃蘇;
20.圖書館:張嚴心;
21.校團委:何夢葉;
22.信息化建設辦公室:任宏哲;
23.學校辦公室:張璐,呂婧;
24.資產管理處:范亞楠;
以上人員初始房租標準均為10元/月/平米,房租將按照《中國政法大學周轉房管理辦法》適時調整。
公示期:2016年09月14日—09月20日。
公示說明:公示中各位教職工發現公示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可向綜合科反映,聯系電話:58909172,聯系人:周老師。
資產管理處
2016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