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政法大學周轉房管理辦法》(法大發〔2014〕20號),經個人申請及人事處、資產處信息核實,如下人員符合周轉房租住條件,現予以公示:
1.民商經濟法學院:苑陽。
2.法學院:張楚屏。
3.人權研究院:王理萬。
4.人事處:林潔,張雅楠。
5.學生處:姜曉琳。
6.圖書館:于潔。
以上人員初始房租標準均為10元/月/平米,房租將按照《中國政法大學周轉房管理辦法》適時調整。
公示期:2016年9月27日—10月3日。
公示說明:公示中各位教職工發現公示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可向綜合科反映,聯系電話:58909172,聯系人:周老師。
資產管理處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