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激勵他們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并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學校將開展2016年各類獎助學金的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范圍
我校普通本科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各類獎助學金名稱及評選條件、人數(見附件1)。
三、各學院名額分配(見附件2)。
四、評選程序
(一)申請、評審
自通知之日起學生本人按照相關獎助學金評審辦法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見附件3、附件4、附件5)。
各學院根據申請者情況和條件以及分配的名額,確定獲得獎助學金學生名單。
(二)報送材料
1.10月18日前,報送國家勵志獎學金、憲梓英才獎學金、黃乾亨獎助學金及申泳亮獎學金評審材料;
2.10月31日前,報送其他各類獎助學金評審材料。
(三)審核
1.10月19—21日: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各學院上報的國家勵志獎學金、憲梓英才獎學金、黃乾亨獎助學及申泳亮獎學金金評審材料進行復審,提出我校2015—2016學年度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建議名單,并報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2.11月1—4日: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各學院上報的各類獎助學金材料進行復審,其中,國家助學金學生材料進行復審后,提出我校當年度享受國家助學金資助建議名單,報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研究通過。
(四)公示
1.10月24—28日: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學生名單公示;
2.11月7—11日:獲得其他各類獎助學金學生名單公示。
公示期滿后,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評選情況報請有關國家部門或資助人審批核準。
五、報送材料要求
(一)匯總表
1.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生名單匯總表(Excel格式):字段內容包括“序號、學生姓名、學號、學院、性別、民族、身份證號、聯系方式、家庭所在地(具體到地級市)、等級(國家助學金)”;
2.獲得其他各類獎助學金學生名單匯總表(Excel格式):字段內容包括“序號、學生姓名、性別、學號、學院”。
上述材料均需要紙質版和電子版,其中,紙質版需主管院領導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
(二)評審報告
本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評審情況要提交評審報告,主要內容包括:評審依據、評審程序、評審結果等,評審報告應由主管院領導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
(三)申請表
1.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人應填寫《普通本科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一份);
2.國家助學金申請人無需填表,向學院提出申請,由學院確定;
3.其他各類獎助學金申請人應填寫《中國政法大學社會獎助學金申請表》。
(四)成績單
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憲梓英才獎學金、黃乾亨獎助學金的學生應提供由學校教務處打印的成績單,一年級本科生無需提供。
(五)推薦信
申請憲梓英才獎學金的學生需要提交學院的推薦信。
(六)感謝信
除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外,其他各類助學金申請者均須向資助人寫感謝信,內容要求如下:
1.字跡工整,不少于600字;
2.本人的基本情況,家庭的基本情況;
3.對本次獲助表示感謝,并表示將會讓愛心繼續傳遞,自愿參與公益活動及今后的規劃等。
六、注意事項
(一)本通知中涉及到的評審辦法(見附件3、附件4、附件5)和表格(見附件6、附件7),均可在校園網學生處網站(http://web.cupl.edu.cn/xsc/)上查閱和下載。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憲梓英才獎學金、黃乾亨獎學金、申泳亮獎學金的評選條件之一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須為上一學年度即2015—2016學年度注冊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見附件8)。
(三)國家助學金分為三檔,其中,一等國家助學金金額為3000元/人;二等國家助學金金額為2000元/人;三等國家助學金金額為1000元/人。
本次獎助學金評選工作涉及面大、時間緊,請各學院高度重視,認真審查,嚴格按照相關評審辦法進行評審,全面考慮本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困難程度、受資助情況及參加勤工助學情況,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資助資源,切實保證國家制定的各項高等學校資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實到所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身上,使他們都能獲得相應的資助。
聯系人:韓萌萌、安朔;監督、聯系電話:58909139,58909121;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2016年各類獎助學金人數條件.doc
2.
2016年各學院獎助學金名額.docx
3.
中國政法大學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辦法.doc
4.
中國政法大學國家助學金評審辦法.doc
5.
中國政法大學曾憲梓教育基金“英才獎學金”評選辦法.doc
6.
普通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doc
7.
中國政法大學社會獎助學金申請審批表.doc
8.
申泳亮獎學金協議節選.doc
學生處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