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中心:
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報工作已經開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及資助額度
(一)規劃基金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10萬元;
(二)青年基金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8萬元;
(三)自籌經費項目:經費由申請者從校外有關部門或企事業單位自籌,自籌經費不得低于8萬元;
(四)專項任務項目,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專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專項、高校示范馬克思主義學院和優秀教學科研團隊建設項目、工程科技人才培養研究專項、教育廉政理論研究專項,教育部將另行發布通知。
項目經費執行《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附件1),實行嚴格規范的預決算管理。項目申請者應在資助限額內,根據實際需求準確測算總經費預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經費預算。經費預算是否合理是評審的重要內容,不切實際的預算將影響專家評審結果。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是項目中期檢查和結項鑒定的重要內容,并作為后續撥款的重要依據。
二、關于選題
(一)本次項目不設申報指南(專項任務項目除外),申請者應緊緊圍繞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提出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尤其是結合“十三五”時期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及學科發展的需要,根據自身的研究基礎和特長,自行擬定研究課題。
(二)申請者應認真查閱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有關管理辦法及以往有關立項資料,切實提高申報質量,避免重復申報。
三、項目申報的學科范圍
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2009年公布的《學科分類與代碼》和高校的實際情況,本次項目申報的學科范圍包括:(1)馬克思主義/思想政治教育;(2)哲學;(3)邏輯學;(4)宗教學;(5)語言學;(6)中國文學;(7)外國文學;(8)藝術學;(9)歷史學;(10)考古學;(11)經濟學;(12)管理學;(13)政治學;(14)法學;(15)社會學;(16)民族學與文化學;(17)新聞學與傳播學;(18)圖書館、情報與文獻學;(19)教育學;(20)心理學;(21)體育學;(22)統計學;(23)港澳臺問題研究;(24)國際問題研究;(25)交叉學科/綜合研究。
四、申報條件
(一)申請者必須能夠實際從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擔和負責組織項目的實施;每個申請者限報1個項目,所列課題組成員必須征得本人同意,否則視為違規申報。
(二)申請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外,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規劃基金項目申請者,應為具有高級職稱(含副高)的在編在崗教師;
2.青年基金項目申請者,應為具有博士學位或中級以上(含中級)職稱的在編在崗教師,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籌經費項目申請者,須在《申請評審書》后附上學校財務處提供的委托研究單位經費到賬憑證或銀行回單等證明材料復印件,同時填寫《申請評審書》中的“其他來源經費”欄。
(三)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本次項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含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基地重大項目、后期資助項目、一般項目等各類項目)負責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自2014年(含)以來因各種原因被撤銷者;
3.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含重大項目、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青年項目、后期資助項目、西部項目和單列學科項目等各類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各類項目負責人,以上項目若已結項需附相關證明。
(四)申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負責人同年度不能申請教育部一般項目。
(五)連續2年(指2015、2016年)申請教育部一般項目未獲資助的申請人,暫停1年一般項目申請資格。
五、填報、上傳申請書
本次項目采取網上申報方式。申請者進入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信息網(www.sinoss.net),點擊右上角 “項目申報系統” 進入“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臺”。
按照用戶名、密碼下方的“系統演示動畫”中的提示填報和上傳申請書。
六、材料報送
(一)提交申報意向表
有意申報的老師請填寫《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項目申請意向表》(附件7),院級單位匯總后于2017年1月5日前發送至wenw090713@sina.com。
(二)申請書電子版審核
各單位請統一于2017年2月25日將申請書電子版提交科研處審核(郵箱:wenw090713@sina.com)。
(三)申請書上傳、材料提交
各單位通知申請人按科研處的審核意見修改《申請評審書》并于2017年3月1日前完成上傳(申請書電子版上傳至申報平臺)后,統一于2017年3月7日前向科研處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評審書》最終電子版;
2.《申請評審書》紙質版件2份(均為原件,A4紙打印,左側裝訂);
3.《申報一覽表》紙質版及電子版。
七、相關要求
(一)申請人請務必仔細閱讀通知附件,尤其是《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報常見問題釋疑》,避免申報過程中出現不必要的問題;
(二)申請人務必確保《申請評審書》紙質版和上傳的電子版一致并簽字;
(三)《申請評審書》封面“學校代碼”填:10053;
(四)《申請評審書》B表中不得出現申請者學校、姓名等有關信息,否則作廢;
(五)申請者應如實填報材料,確保無知識產權爭議。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三年申請資格;
(六)各申報單位應嚴格把關,確保填報信息的準確、真實,切實提高項目申報質量。如違規申報,教育部將予以通報批評。
八、聯系辦法
聯系人:魏雯;聯系電話:58909104(昌平);電子信箱:wenw090713@sina.com。
附件:1.
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doc
2.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doc
3.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成果鑒定和結項辦法.doc
4.
中華人民共和國學科分類與代碼國家標準 GBT 13745-2009(人文社科類).doc
5.
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報常見問題釋疑.docx
6.
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項目申報一覽表.doc
7.
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項目申請意向表.docx
科研處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