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研究中心:
2017年度教育部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及教育部直報2018年國家科學技術獎項目推薦工作已經開始。為了做好我校申報和推薦工作,請各單位積極動員并組織相關科研人員進行申報,現將有關申報要求及我校申報推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報推薦類別
2017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推薦工作分為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自然科學獎(以下稱自然獎)、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技術發明獎(包括專利類)(以下稱發明獎)、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包括推廣類、科普類)(以下稱進步獎)和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青年科學獎(以下稱青年獎),共四個獎種。(我校未獲授權推薦青年獎)
二、基本條件
根據《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獎勵辦法》(教技發〔2015〕1號),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授予在科學發現、技術發明、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專利技術實施和科學普及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單位,第一完成單位應當是高等學校。
1.推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自然科學獎的項目,其主要論著必須是2015年6月1日以前在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期刊上發表的論文或出版的專著,并得到了同行學者的相應評價。
2.推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項目,需實際應用2年以上。
3.列入國家或省部級計劃、基金支持的項目,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通過后推薦。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推薦項目的完成人參加評審。
5.推薦項目所含技術內容,不得使用任何已經獲得省部級和國家級科技獎勵的項目內容,否則視為重復報獎。
6.已推薦2016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經評審未獲獎的項目,如無實質性進展,原則上不得推薦2017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
三、推薦時間要求
有意向推薦的單位請于2017年5月8日前按照《2017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推薦工作手冊》(見附件)的要求,認真填寫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自然科學獎《推薦書》,并準備好相關書面材料,屆時與科研處聯系獲取推薦號和校驗碼。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滿學惠,聯系地址:學院路校區辦公樓113室,聯系電話:58908051,13641148895
附件:1.
推薦工作手冊.docx
2.
回避專家申請表.pdf
3.
推薦工作手冊.docx
科研處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