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目負責人:
為了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5·3”重要講話精神,支持和促進學科之間尤其是法學與其他學科的交叉融合發展,推動法學學科體系的建設和完善,提升法學一流學科的整體實力和水平,經學校研究同意,為學校現有的交叉學科建設項目撥付建設經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經費額度
每個交叉學科項目的建設經費為8萬元(交叉學科建設項目名單詳見下表),按項目負責人的部門歸屬劃入為負責人設立的專門賬戶內。
序號 |
交叉學科建設項目 |
建設經費 |
負責人 |
1 |
體育法學 |
8萬元 |
王小平 |
2 |
法治文化 |
8萬元 |
文兵 |
3 |
法商管理 |
8萬元 |
孫選中 |
4 |
全球學 |
8萬元 |
蔡拓 |
5 |
犯罪與刑事司法心理學 |
8萬元 |
馬皚 |
6 |
法制新聞與傳播 |
8萬元 |
劉斌 |
7 |
比較法學與區域一體化 |
8萬元 |
高祥 |
8 |
法律文獻學 |
8萬元 |
徐世虹 |
9 |
法律語言學 |
8萬元 |
李立 |
10 |
法律翻譯 |
8萬元 |
沙麗金 |
11 |
海洋法律與經濟 |
8萬元 |
張麗英 |
12 |
市場經濟的理論與實踐 |
8萬元 |
李曉 |
二、經費使用要求
1.各項目負責人根據交叉學科項目建設需求合理確定本年度交叉學科項目建設內容,編制經費預算,確保建設任務和經費預算合理、可行。
2.使用期限。此次劃撥的交叉學科項目建設經費為一流學科建設專項經費,實際執行周期較短。根據教育部的要求,須于2017年9月30日之前完成撥款總額的75%,并在2017年底前全部執行完畢。
3.各項目負責人須嚴格遵循《中國政法大學學科建設專項經費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合理使用經費,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其中,辦公費、印刷費、市內交通費三項的支出比例不得超過25%,勞務費、會議費、差旅費、出版費、培訓費等支出可打通使用。
三、時間安排
請各項目負責人將依托單位審核同意并加蓋公章的《中國政法大學交叉學科建設項目任務書》紙質版(一式二份)和電子版于9月20日前提交發展規劃與學科建設處。
四、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志永 張藝君
電 話:58909318 9619
E-mail:[email protected]
地 址:昌平校區辦公樓B506
附件:中國政法大學交叉學科建設項目任務書.doc
發展規劃與學科建設處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