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中心:
根據《中國政法大學國際學術會議資助辦法》(法大發〔2009〕106號)、《中國政法大學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資助辦法》(法大發〔2011〕 15號),從即日起科研處開始受理國際學術會議資助、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資助申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范圍
(一)2017年1-10月,以我校名義(含所屬機構)舉辦的國際學術會議;
(二)2017年1-10月,我校教師出席境外國際學術會議。
二、資助條件
(一)舉辦國際會議,應符合以下要求
1.以中國政法大學(含所屬機構)名義舉辦或承辦且已經教育部批準;
2.會議時間不少于2天,規模不少于40人。其中,外國學者不少于8人,中方學者包含港、澳、臺學者;
3.參會外國學者須來自5個以上(含5個)國家;
4.會議具有連續性。
(二)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是指在境外包括港、澳、臺地區舉辦的國際學術會議,不包括由港、澳、臺地區舉辦的地區性學術會議。
詳細申請資助條件和要求參見上述資助辦法(附件1、附件2)。
三、材料提交
(一)舉辦國際會議,應提交以下材料
1.《中國政法大學國際學術會議資助申請表》(附件3)(加蓋院級單位公章,電子版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2.會議背景材料;
3.會議舉辦計劃和議程;
4.會議費預算表;
5.會議費報銷單;
6.實際參會人員簽到表(如無法提供簽到表,可提供參會人員名單、聯系方式);
7.會議服務單位提供的費用發票、原始明細單據、電子結算單、委托協議(合同)等資料;
8.如達到5萬元及以上,需提供大額資金使用審批單;
9.教育部批準辦會的文件、國際合作與交流處批復材料等;
10.《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會議預算審批表》(附件4)。
其他相關要求請參見《中國政法大學會議費管理辦法》(法大發〔2016〕102號)(附件6)。
(二)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應提交以下材料
1.《中國政法大學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資助申請表》(附件5)(兩份,加蓋院級單位公章,電子版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2.會議正式邀請函(含外文翻譯件)(2份)
3.會議正式議程(2份);
4.論文錄用通知及全文復印件(第一作者)(1份);
5.參會新聞報道(1份);
6.差旅費報銷單(經手人處簽字、寫清本人工號);
7.相關票據:機票及登機牌、住宿費發票、會務費(注冊費)發票;公務卡刷卡小票等消費憑證(所有票據要求用鉛筆注明票據類型、金額及幣種);
8.北京市因公出國(境)任務批件(2份);
9.因公護照復印件(2份);
10.中國政法大學因公臨時出國(境)申請表(2份);
11.因公臨時出國任務和預算審批意見表(2份)。
其他相關要求請參見《中國政法大學差旅費管理辦法》(法大發〔2016〕101號)(附件7)
科研處對申請資助的單位或教師,組織專家進行遴選,對入選的單位或教師,按照申請先后順序,在爭取到的經費額度內進行資助,受理截止時間為2017年11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其他未盡事宜請聯系科研處。
聯 系 人:王 培
辦公地址:昌平校區辦公樓A502
辦公電話:58909650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中國政法大學國際學術會議資助辦法(法大發〔2009〕106號).pdf
2.中國政法大學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資助辦法(法大發〔2011〕15號).pdf
6.中國政法大學會議費管理辦法(法大發〔2016〕102號).docx
7.中國政法大學差旅費管理辦法(法大發〔2016〕101號).doc
科研處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