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處、室、所、中心:
根據教育部《關于預報2018年度擬舉辦及申辦國際會議情況的通知》,為加強在華舉辦國際會議的計劃性管理,須認真做好國際會議預報工作。現將有關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國際會議預報年份是指舉辦單位擬對外承諾或申辦的年份。因此,須預報的“2018年國際會議”,既包括擬在2018年內召開的國際會議,也包括在2018年擬對外承諾或申辦的國際會議。預報僅需提供擬舉辦或申辦會議的簡單信息(見附件預報表),在擬對外承諾或申辦日期前三個月還應正式提交審批材料。未經預報的國際會議,教育部原則上不予審批。
二、重大國際會議必須預報,逾期不可補報。擬舉辦或申辦的重大國際會議,經我校上報之后經教育部報國務院審批,并報外交部和國務院辦公廳備案。重大國際會議界定標準詳見附件2。
三、請各單位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認真填寫本部門國際會議計劃表,并于2017年10月23日之前將計劃表電子版及蓋章的原件送交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四、2018年的國際會議原則上只進行一次預報,若下半年有臨時增改的一般國際會議,可于2018年3月初之前進行一次補報,屆時將不再單獨發通知。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丁卓;電話:58908194;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點:學院路綜合科研樓B605室。
附件:1.一般國際會議預報表.doc
2.重大國際會議預報表.doc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