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中心:
接北京市法學會通知,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中國政法大學的講話要求,更好地團結、培養、凝聚首都青年法學人才,打造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良的首都法學骨干隊伍,市法學會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法學會“百名法學英才培養計劃”工作方案》,啟動青年人才隊伍遴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參加遴選的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堅決擁護并自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或從事法學研究工作,具有講師或助理研究員及以上職稱且滿2年,具有較強的法學理論研究能力并形成成果,參與過省部級課題研究、在核心期刊發表過學術論文或者參與過復雜疑難案件的咨詢或論證等;
3.或從事司法、執法和法律服務工作滿5年,具有較高的法學研究水平,研究成果在有關刊物發表或調研成果在本系統評選、業務競爭等考核中取得優異成績的;
4.承擔過北京市的有關課題研究或者圍繞首都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熱點和難點問題開展研究并形成成果的;
5.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7歲(1980年以后出生)。
二、報名及推選程序
1.符合條件的教師向所屬院部自愿報名;
2.各單位根據申報條件和本院實際情況進行遴選推薦,推薦人選請在《“百名法學英才”培養計劃推薦名冊》中進行排名,申請人填寫《“百名法學英才”培養計劃推薦表》,并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各院應組織專家組對申請人的師德、教學、科研、發展潛力、社會服務等進行評審,提出500字以內的推薦意見并填入《推薦表》“推薦單位意見”欄,并上報學校人事處師資科;
3.學校組織專家組進行遴選,確定推薦人選,人選名單在學校網站進行公示,無異議后上報北京市法學會。
三、報送材料
請各單位將《推薦表》一式1份、兩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4張、推薦人選名冊1份及以上材料電子版,于10月20日前報送至學校人事處師資科(辦公樓B215房間)。
“百名法學英才”工作是一項嚴肅的工作,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部署推選工作。選拔工作要堅持民主推薦、實事求是,好中選優、寧缺毋濫的原則,嚴格按照評選條件進行推薦。
聯系人:宋淑峰;聯系電話:58909115;郵箱:[email protected]。
人事處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