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了解和掌握我校2017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基本情況,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資助資源,切實保證國家制定的各項高等學校資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實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身上,根據《中國政法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決定對我校2017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認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2017級普通本科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及雙專業雙學位學生。
二、工作安排
1.10月11日-10月16日,2017級普通本科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及雙專業雙學位學生可根據《中國政法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的相關規定,通過“智慧學工”在線申請,同時提交《中國政法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和《高等學校及家庭情況調查表》(或相關證明)。
2.10月17日-10月23日,年級(班級)認定評議小組根據學生提交的《中國政法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和《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結合認定標準、學生日常消費行為以及影響其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情況,認真進行評議,確定本年級(班級)各檔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評議小組填寫推薦意見,報學院認定工作組進行審核。
認定評議小組進行民主評議時應著重考慮孤殘學生、烈士和優撫對象子女、少數民族學生中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以及家庭成員長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的學生。
各學院應以學生平均消費水平和消費能力等相關因素作為重要評議根據。平均消費水平可參照我校學生月消費平均水平為1774元。消費能力可根據申請人所使用的日常用品(手機、電腦)實際價格進行判斷。
3.10月24日-10月31日,各學院學生資助工作小組對認定名單進行審核并在學院范圍內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將認定名單(紙質版和電子版各一份,其中紙質版名單需加蓋學院公章)、《中國政法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及《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復印件)報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4.11月1日-11月7日,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各學院報送的認定名單進行審核,上報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建立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庫。
5.11月8日-11月16日,辦理校園綠卡,屆時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項
1.各學院以年級為單位,成立以學生輔導員任組長,班主任、學生代表擔任成員的評議小組,負責家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民主評議工作。評議小組成員中,學生代表應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人數一般不少于年級總人數的10%。評議小組成立后,其成員名單應在本年級范圍內公示。
2.上報電子版名單格式為EXCEL格式,字段名為“序號、姓名、性別、學號、學院、年級、是否特困生、聯系方式、籍貫、備注(填寫內容為是否為孤兒、單親家庭或其他特殊情況)”。
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事求是的填寫《中國政法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學校將不定期地隨機抽選一定比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信件、電話、實地走訪等方式進行核實。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取消資助資格,收回資助資金。情節嚴重的,學校應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關系到學校各項資助工作的順利開展,請各院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積極實施,確保此項工作按時按質完成。
聯系人:韓萌萌;監督、聯系電話:58909139;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中國政法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doc
2.中國政法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doc
3.2017級各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特困生名額分配情況.doc
4.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生端操作手冊.pptx
5.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教師端操作手冊.pptx
學生處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