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發揮高校輔導員在學校人才培養中的重要作用,進一步通過加強國內高校輔導員交流學習,搭建多崗位鍛煉平臺,強化高校輔導員實踐教育,扎實推進高校輔導員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決定開展第十七期輔導員國內高校交流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流輔導員應具備的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理想信念堅定,具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進取心。
2.善于創新、勤于思考,努力研究和解決新情況、新問題。
3.刻苦學習鉆研,努力提升專業素養,工作業績突出。
4.身心健康。
5.符合崗位提供高校的其他要求。
二、活動組織實施
1.崗位申報:申報者可根據崗位信息(附件1)進行申報,并將《第十七期輔導員國內高校交流申報表》(附件2)的電子版和紙質版于12月28日前提交至學生處思想教育科。
2.崗位確定:中國高等教育學會輔導員工作研究分會秘書處辦公室將根據崗位情況,統籌確定交流人員,并于2018年1月15日前在“高校輔導員”網站(www.gxfdy.edu.cn)和“高校輔導員”微信公眾號予以公布。
3.崗位交流:輔導員根據學生處、所在學院和接收高校的具體安排開展交流工作。
三、輔導員交流要求
1.輔導員交流時間由輔導員所在學院通過學生處與接收高校協商確定,并報中國高等教育學會輔導員工作研究分會秘書處辦公室備案,一般為3-6個月。
2.學生處、輔導員所在學院及接收高校要及時了解輔導員在交流期間的表現,加強對交流輔導員的日常管理。
3.交流期間,交流輔導員的生活補助、往返交通費用按照我校相關規定執行;接收高校為交流輔導員開展工作提供必要條件,安排住宿、辦公等相關事宜。
4.輔導員交流工作結束,要向學生處、接收高校和中國高等教育學會輔導員工作研究分會提交工作總結。
四、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熊元林、李蕾
電話:58909125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第十七期輔導員國內高校交流崗位一覽表.xls
2.第十七期輔導員國內高校交流申報表.doc
學生處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