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師生:
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關于落實公共建筑供熱節能運行管理的通知》(京管發〔2017〕201號)文件,要求學校公共建筑嚴格執行國家和北京市關于公共建筑室內溫度控制的法律規定,冬季室內溫度不得高于20℃,各區相關部門將不定期進行督導及抽查。
為響應政府節能號召,同時兼顧我校師生冬季取暖需求,物業中心將于寒假期間對公共區域采取分時分區供熱措施,加強系統調控,最大限度節約能源。屆時室內溫度將有所降低,但基本舒適。望廣大師生周知并予以理解,感謝大家對節約型校園建設做出的貢獻!
未盡事宜,請致電詳詢:
昌平:58909283(辦公室),13716768287(熱力部)
學院路:58908164(辦公室),58908167(動力部)
后勤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