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處、室、所、中心: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學校重要講話精神,推進實施中國政法大學一流學科建設方案,促進學科之間的交叉融合和新興學科發展,學校決定啟動交叉學科建設項目、新興學科建設項目遴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交叉學科建設項目的遴選要求
根據《中國政法大學交叉學科培育與建設計劃實施辦法》(法大發〔2018〕27號)的規定,交叉學科建設項目分為校級交叉學科建設項目和院級交叉學科建設項目兩個層次,本次遴選工作針對校級交叉學科建設項目,申報校級交叉學科項目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申報校級交叉學科建設項目的,其研究領域需跨兩個及以上一級學科,學校優先支持跨門類交叉學科的建設。
2.校級交叉學科建設項目重點支持面向國家重大需求和交叉學科發展前沿領域,能充分發揮學校傳統學科優勢和特色,有良好研究團隊、工作基礎和明確方向規劃,學科交叉研究意義重大,與國家各類重大計劃有良好銜接、可望取得國家重大項目的研究。
3.學校鼓勵通過校校聯合、校企聯合、校政聯合方式,建立跨領域、跨地域的交叉研究平臺。
4.校級交叉學科項目研究團隊人員不超過7人,申報人須具有教授職稱。
院級交叉學科建設項目的遴選工作由各學院參照《中國政法大學交叉學科培育與建設計劃實施辦法》自行組織開展。
(二)新興學科建設項目的遴選要求
根據《中國政法大學新興學科培育與建設計劃實施辦法》(法大發〔2018〕28號)的規定,新興學科建設項目的遴選要求如下:
1.新興學科建設項目分為A、B兩類:
(1)A類重點支持面向學科學術前沿,研究團隊、工作基礎良好,研究目標明確,發展前景較好,促進新興學科發展意義顯著,為獲取科研新增長點以及人才培養等奠定良好基礎的自主設置的目錄外二級學科。
(2)B類重點支持面向國家和社會發展重大需求和學科發展前沿領域,能充分發揮學校傳統科研優勢和特色,學術團隊、工作基礎良好,科研規劃明確,研究意義重大,有望經過培育和建設成為學校新興學科的研究項目或學術方向。
2.新興學科培育與建設計劃對申請者的要求:
(1)申請者有良好的科學道德,學風嚴謹,有強烈的事業心和求實、創新、協作、奉獻精神。
(2)A類申請者作為新興學科負責人應具有教授職稱,擬申請學科擁有2個以上研究方向,其學術團隊成員不超過6人。
(3)B類申請者作為項目負責人,應具有副高級或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學術團隊應具有相關的研究工作基礎,其研究團隊成員不超過6人。
(4)申請者或團隊成員同期只能申請或參加1項A類或B類項目,不得同時作為A類或B類項目的團隊成員。
(5)鼓勵在建一流學科、基礎學科和新興學科廣泛開展校內外合作研究,鼓勵中青年科研人員圍繞學科發展新興領域提出具有較大發展潛力的學術研究方向和科研項目。
二、工作程序
申報校級交叉學科建設項目由負責人組織填寫《中國政法大學交叉學科建設項目申請書》(附件3),申報新興學科建設項目由負責人組織填寫《中國政法大學新興學科建設項目申請書》(附件4)。申請書要明確建設周期內的任務目標、建設計劃、預期成果、經費預算等。
發展規劃與學科建設處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對擬申報為校級交叉學科的建設項目組織開展評審,經校學科建設委員會審議批準后立項建設。
發展規劃與學科建設處與遴選產生的校級交叉學科建設項目和新興學科建設項目負責人及建設項目依托單位簽訂三方協議書,對遴選產生的新興交叉學科項目進行資助建設,周期為三年,資金分期核撥。
三、時間安排
1.申報校級交叉學科建設項目、新興學科建設項目的,請負責人于2018年4月16日前將《中國政法大學交叉學科建設項目申請書》、《中國政法大學新興學科建設項目申請書》紙質材料一式2份及相應電子版材料報發展規劃與學科建設處學科建設科(昌平校區主樓B506辦公室)。
2.2018年4月17日至24日,發展規劃與學科建設處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確定資助建設的項目名單。
3.2018年4月26日對遴選產生的交叉學科建設項目和新興學科建設項目名單進行公示。
4.2018年5月初,確定立項名單。發展規劃與學科建設處、項目負責人與項目依托單位簽訂協議書。
其他未盡事宜,請與發展規劃與學科建設處聯系。
聯系人:王志永 張曉瑜
電話:58909318 58909322
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法大發〔2018〕27號---中國政法大學關于印發交叉學科培育與建設計劃實施辦法的通知.pdf
2.法大發〔2018〕28號----中國政法大學關于印發新興學科培育與建設計劃實施辦法的通知.pdf
3.中國政法大學交叉學科建設項目申請書.doc
4.中國政法大學新興學科建設項目申請書 .doc
發展規劃與學科建設處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