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貫徹《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7〕28號)精神,鼓勵北京地區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從2018年起,繼續擴大求職創業補貼發放范圍。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對象
2018屆有求職或創業意愿的本科、研究生畢業生,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所在家庭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所在家庭為國家認定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北京戶籍高校畢業生所在家庭為低收入農戶的);
(三)所在貧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
(四)本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
(五)本人在畢業學年內(即取得畢業證書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畢業證書之日)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
(六)本人持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的。
凡符合以上任一條件的畢業生,即可申請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同時符合一項條件以上的,不重復發放補貼。如曾申領過北京地區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含原求職補貼)的畢業生,進入下一階段學習并再次畢業的,不再發放補貼。
二、補貼標準
北京地區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標準暫定為1000元/人。
三、申請和發放程序
(一)收集材料(4月25日-5月4日)
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堅持自愿申請、公開公正的原則,由學院組織符合條件的2018屆畢業生統一申請,申請材料如下:
1.身份證原件正面清晰照片一張
2.銀行卡原件正面清晰照片一張(申請人以本人姓名在中國工商銀行所屬網點開立的賬戶(不限北京地區),確保戶名一致,且截至補貼發放之日賬戶有效)
3.承諾書原件及清晰照片一張(附件1)
4.以下證明材料之一:
(1)補貼類型為低保,必須上傳低保證原件照片;如低保享受對象非畢業生本人,且證件家庭成員名單內無畢業生姓名的,需上傳關系證明(戶口本、出生證明或學生登記表等均可);低保證年審時間應在有效期內,即有領取畢業證當年的年審記錄;
(2)補貼類型為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低收入農戶),必須上傳扶貧手冊或低收入農戶登記卡的原件照片;如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低收入農戶)享受對象非畢業生本人,且證件家庭成員名單內無畢業生姓名的,需上傳關系證明(戶口本、出生證明或學生登記表等均可);領取畢業證當年,扶貧手冊或低收入農戶登記卡在有效期內;
(3)補貼類型為貧困殘疾人家庭,必須上傳扶貧手冊或低收入農戶登記卡,以及父母一方的殘疾證原件照片;其他條件同上;
(4)補貼類型為殘疾,必須上傳殘疾證原件照片;
(5)補貼類型為助學貸款,只需上傳身份證、銀行卡和承諾書照片,助學貸款合同由高校有關部門審核,不需上傳照片;
(6)補貼類型為特困人員,必須上傳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原件照片;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年審時間應在有效期內,即有領取畢業證當年的年審記錄;
(7)其他:低保證、殘疾證、扶貧手冊、低收入農戶登記卡、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等相關證件,如無法提交證件原件照片或無年審日期的,需出具證件發放機構開具并加蓋公章的證明原件照片。
(二)填報信息(5月7日-5月9日)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通過“北京地區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系統)錄入申請人信息。
(三)公示(5月10日-5月16日)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系統導出的申請人信息在校園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四)審核與發放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通過系統上報,市人力社保局對上報材料進行審核,市財政局統一發放補貼。
四、其他要求
(一)請各學院高度重視,認真核查,及時通知符合條件的畢業生申報,各學院將申報材料于2017年5月2日(周三)前提交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二)此次求職補貼與學校即將進行的針對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發放的就業補助可以兼得;
(三)符合條件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均可申請;
(四)已經審核過的材料,如需變更信息,必須重新上報所有材料;
(五)各學院報送電子版材料時,每一名申請人都應建立一個文件夾,命名為“姓名+學號+補貼類別”。各學院應提交一份電子版《2018屆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申請匯總表》(附件2);
(六)《承諾書》需要紙質版,其他材料僅需電子版。
聯系人:韓萌萌、梁晶晶;聯系電話:58909139;
辦公地點:昌平校區學生活動中心109A
附件:1.承諾書.doc
2.2018屆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申請匯總表.xls
3.北京地區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申報說明.doc
學生處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