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中心:
根據司法部《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部級科研項目管理辦法(試行)》 [司發通(2001)057號] (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規定,2018年度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課題面向全國公開申報。現將課題申報受理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指導原則
(一)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圍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以國家法治建設中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為重點,深入開展理論研究,為國家法治建設的立法、執法、司法和法律服務實踐提供理論支持。
(二)堅持應用對策研究為主、基礎理論研究為輔。在注重應用對策研究的同時,適當兼顧法學基礎理論研究。鼓勵開展有針對性的應用對策理論研究和有前瞻性的法學基礎理論研究,注重新興學科研究、邊緣學科研究和跨學科的交叉綜合研究。
二、課題類別和資助經費標準
(一)課題類別
課題類別分為重點課題、一般課題、中青年課題和專項任務課題。
(二)資助經費標準
1.重點課題:最終研究成果為專著、編著、譯著等的,資助經費不超過10萬元;最終研究成果為論文、研究報告等的,資助經費不超過6萬元。
2.一般課題和中青年課題:最終研究成果為專著、編著、譯著的,資助經費不超過5萬元;最終研究成果為論文、研究報告等的,資助經費不超過3萬元。
3.專項任務課題:司法部不資助經費,課題申請人或申請單位自籌經費。
三、申報要求
(一)申請者條件
1.申請者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守憲法和法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2.申請者應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對申報課題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礎,有足夠時間專心研究。
3.申請者(課題組全體成員)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申請重點課題者,課題主持人須具有正高級職稱或副廳(局)級以上職務;申請一般課題和專項任務課題者,主持人須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或正處級以上職務或已取得博士學位;申請中青年課題者,主持人和課題組成員年齡均不超過39周歲(1979年8月15日后出生),并且均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或正處級以上職務或已取得博士學位。
(二)申報注意事項
1.申請重點課題、一般課題和專項任務課題者,需提供主持人的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或學位證書或人事部門的職務任免文件)復印件;申請中青年課題者,須提供主持人和課題組成員的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或學位證書或人事部門的職務任免文件)復印件。沒有證書或任免文件者,需出具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書面證明。
2.每個課題主持人只能申報一個課題;課題組成員最多可以參加兩個課題的申報(所列課題組成員必須征得本人同意),否則視為違規申報,參與申報材料無效。
3.申請課題,原則上課題組不少于兩人、不超過六人(主持人除外);確實認為本人已有足夠的研究成果,有能力和時間按期保質完成研究任務的,可以單獨申報,無需專門組成課題組。
4.專項任務課題的申請者須自籌3萬元以上的研究經費(不含出版經費),并附經費資助單位的證明材料。
5.課題題目:《課題指南》為課題的研究范圍,重點課題和一般課題申報題目原則上從《課題指南》中選定,也可對申報題目作適當調整;有重大研究價值的課題,可不受《課題指南》限制;中青年課題和專項任務課題題目可以自擬。
6.課題不資助博士論文,不能以博士論文相同或相似的內容參加課題申報。
7.課題研究成果形式包括專著、編著、譯著、教材、論文、研究報告、調查咨詢報告或其他。研究成果為專著、編著、譯著、教材的,須正式出版,并標注司法部課題項目名稱且為唯一標注;研究成果為論文的,重點課題須在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來源期刊或全國中文核心期刊發表與課題研究相關的論文3篇以上,其他課題須2篇以上;研究成果為研究報告、調查咨詢報告的,須有省(部)級以上單位出具的采用證明。
8.課題的研究期限一般為兩年。
9.凡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作為主持人申報本次項目:
(1)正在承擔國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科技部等項目未結項的課題負責人。
(2)正在承擔中國法學會批準的同一或類似課題研究內容的課題負責人。
(3)曾經主持司法部課題被撤項未滿兩年的課題負責人。
10.凡在課題申請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并查實后,司法部有權隨時撤銷已立項課題,追回課題資助經費,兩年內無資格申報司法部課題。
四、報送材料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者請下載本通知后《申請評審書》,認真閱讀《管理辦法》、《課題指南》,按照要求填寫《申請評審書》及《申報一覽表》。
(二)申報材料使用WORD軟件錄入,A4紙雙面打印。
1、《申請評審書》一式7份(含原件1份)。
其中,封面中“主持人所在單位”一項填寫“中國政法大學”;“表一:數據表”中“工作單位”一項請按照各二級單位公章全稱填寫。
“表四:經費管理”中“課題管理費”一項按照申請經費的3%填寫;“其他”一欄應包括“直接費用中的其他”和“間接費用中的績效支出”兩部分;加蓋財務公章或資助單位公章。
各個項目的間接費用提取比例及使用辦法,請參照《中國政法大學科研項目間接費用管理辦法》(附件5)。
例如,申請人申請的為資助金額為10萬元的重點課題,假設直接費用中其他支出預算金額為0.6萬元。則該項目的課題管理費為10×3%=0.3萬元,間接費用為10×30%=3萬元,即績效支出為3-0.3=2.7萬元。則第5項“課題管理費”一欄應填寫0.3萬,第7項“其他”一欄填寫的金額應為“0.6萬元”與“2.7萬元”之和,即3.3萬元,且注明“包含績效支出2.7萬元”。
例如,申請人申請的為資助金額為3萬元的一般課題,假設直接費用中其他支出預算金額為0.6萬元。則該項目的課題管理費為3×3%=0.09萬元,間接費用為3×30%=0.9萬元,即績效支出為0.9-0.09=0.81萬元。則第5項“課題管理費”一欄應填寫0.09萬,第7項“其他”一欄填寫的金額應為“0.6萬元”與“0.81萬元”之和,即1.41萬元,且注明“包含績效支出0.81萬元”。
2、資格證書或證明需2份,放于《申請評審書》原件材料中,并請用鉛筆在申請書右上角標注“原件含資格證書或證明”字樣。
3、申請材料由院級單位集中報送科研處,每人材料分別裝入A4大小檔案袋中,并打印《申請評審書》封面作為檔案袋封面。各院統計后上報《申報一覽表》紙質版1份,加蓋學院公章。
科研處不受理個人申報,請各單位在截止日期之前報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請評審書》和各院《申報一覽表》的電子版統一發送至 [email protected]。
五、申報截止時間
請各單位于2018年9月1日將報送科研處。
六、聯系人信息
聯系人: 閆立宇 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系電話:58909655 地址:昌平校區辦公樓A501室
附件:
1.2018年度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課題指南目錄.docx
2.2018年度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申請評審書.doc
3.2018年度司法部項目申報一覽表.xls
4.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部級科研項目管理辦法(試行).doc
5.中國政法大學科研項目間接費用管理辦法.doc
科研處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