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各行政處級單位:
《中國政法大學2013年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任務安排》已于2013年5月2日由中共中國政法大學第七屆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中共中國政法大學紀律檢查委員會
2013年5月6日
中國政法大學2013年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任務安排
2013年,全校上下要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精神為指針,按照教育部黨組和中共北京市委、市紀委關于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認真落實《中共中國政法大學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管理的實施意見》(法大黨發〔2012〕10號、以下簡稱《意見》),繼續推進權力結構科學化配置、權力運行規范化監督、廉政風險信息化防控三個體系建設,加強對防控工作的績效管理,推動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取得明顯成效。
一、推進權力結構科學化配置體系建設
(一) 建立學校內部權力結構科學配置標準。圍繞權力運行全過程中存在的廉政風險,以“兼顧效率、科學配權”為主線,按照實現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相對分離的要求,強化權力制約關系。上半年,初步形成學校各單位、各部門的權力結構科學配置標準。
(二) 深入開展清理和確認涉權事項工作。上半年,學校各單位、各部門全面開展各自涉權事項的清理工作,統一編制目錄、列出清單、摸清底數。
下半年,學校按照權力結構科學配置標準,逐個確認各單位、各部門的涉權事項;各單位、各部門按照學校確認的權責范圍,編制職權目錄和權力運行流程草圖,為權力規范運行提供程序保障。
(三) 切實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監督。 堅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按照“副職分管、正職監管、集體領導、民主決策”的權力運行機制要求,完善校、院兩級主要領導不直接分管人、財、物等事項的具體辦法,健全完善校、院兩級黨政“一把手”末位表態等決策程序,變集權為分權,強化權力行使過程的監督制衡,著重解決個人說了算、少數人說了算的問題。
二、推進權力運行規范化監督體系建設
(四) 突出對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權力運行的監督。按照“簡化程序、優化路徑、固化標準”的目標要求,進一步健全科研經費管理辦法,完善學術規范管理,強化組織人事、招生招標、基建修繕、資金使用、采購等重點工作和重要環節的監管,并結合領導班子成員分工,統一登記匯總,建立健全廉政風險防控項目化管理臺賬。
(五) 加大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力度。面向師生、面向社會的涉權事項辦理的權限、流程、時限、結果等要分別向校內外公開,促進權力陽光透明、規范運行;加強干部任用、財務報銷、政府采購、工程建設、資產管理等內部管理事項的公開力度;探索開展公務接待費、會議費、培訓費、差旅費、交通費、出國經費等費用公開;完善公開目錄,整合公開資源,優化公開形式,提升公開綜合效能。
三、推進廉政風險信息化防控體系建設
(六) 進一步推進權力網上運行。按照權力“進系統、留痕跡、可追溯、能監督”的要求,積極推動人、財、物等業務處置的在線管理和實時監控,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逐步形成“制度+科技”的信息化防控體系。
(七) 加強信息系統預警能力研發。針對權力運行關鍵崗位和重點環節存在的廉政風險,建立風險檔案,著手廉政風險評估分析和預防腐敗預警處置系統建設,逐步完善廉政風險防控數據采集、預警處置、風險評估、績效考評等功能,有效防控廉政風險。
四、推進廉政風險防控年度質量管理
(八) 加強業務培訓和指導。組織校、院兩級領導干部學習貫徹北京市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交流推進會議精神和《意見》要求,進一步強化領導干部“一崗雙責”意識。力爭總結推出先進經驗做法,以點帶面推動工作不斷深入。
(九)注重檢查考核。研究制定將廉政風險防控管理納入績效管理的具體檢查考核辦法,細化考核指標,定期對各單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綜合考評。加強對考核結果的綜合運用,著力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