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研究中心:
根據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7年〈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申報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2017年度〈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文庫宗旨
《成果文庫》旨在集中推出反映當前我國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最前沿水平、體現相關領域最高水準的創新成果,充分發揮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和優秀人才的示范引領作用,推進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創新,鼓勵廣大專家學者以優良學風打造更多精品力作,推動我國哲學社會科學進一步繁榮發展。
二、申報條件
1.申報成果必須堅持正確導向,充分體現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具有原創性、開拓性、前沿性,對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和學科建設意義重大;符合學術規范,學風嚴謹、文風樸實。
2.申報成果須全部完成且尚未公開出版,包括結項等級原則上為“良好”以上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成果,或未受到國家社科基金資助的研究成果。受到各級各類項目資助的成果截至申報時須已結項。申報成果與已出版著作內容重復不得超過10%,評審過程中不得出版。以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后出站報告為基礎申報的,須通過答辯2年(含)以上,且內容有重大修改。
3.申報成果須由2名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同行專家或相關出版機構書面推薦,推薦者須承擔信譽責任。已與推薦申報出版單位簽訂出版合同的成果,須通過相關出版社推薦申報。《成果文庫》申報成果不得申請同年度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成果文庫》入選作品不能作為其他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結項成果予以使用。
4.申報成果范圍包括國家社科基金所有26個學科(含教育學、藝術學、軍事學三個單列學科),跨學科的成果要按照“優先靠近”的原則,選擇一個為主的學科進行申報。
5.成果形式為中文學術專著、專題論文集、研究報告,字數一般在20-60萬。教材、譯著、工具書、散篇論文、資料匯編、普及性讀物、軟件等成果形式不予受理。
6.申報人可以單獨申報,也可以聯合申報。單獨申報時,申報人一般應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聯合申報時,申報人原則上不得超過2人,申報成果的第一作者一般應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7.申報人須按照《〈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申請書》的要求如實填寫,并確保申報成果沒有知識產權爭議,且應保證成果入選后3個月內按照專家評審意見完成修改。對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以已出版著作申報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將通報批評,申請人5年內不得申報國家社科基金各類項目;如已入選,將撤銷資格,追回榮譽證書。
三、獎勵方式
入選成果沒有受到國家社科基金或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且申報人沒有承擔任何在研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不含特別委托項目),將作為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予以立項,資助強度與當年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相當;已受到教育部重大項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或中國社會科學院重大項目資助的,不再資助研究經費。《成果文庫》每年每個學科擬入選1-2部,申報數量多的學科為4-5部,總數控制在50部左右,由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公開表彰,并由全國社科規劃辦統一組織出版。
四、報送要求
1.申報材料
(1)《<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申請書》(2017年3月修訂)一式2份:計算機填寫,A3紙雙面打印,中縫裝訂。
(2)成果概要5份:A3紙雙面打印、中縫裝訂。包括著作名稱、目錄、5000-10000字的成果內容介紹、主要參考文獻,其中著作名稱和目錄須附英文譯文。
(3)成果打印稿5套:A4紙雙面印制、左側裝訂成冊。
(4)附件材料。以博士學位論文(博士后出站報告)為基礎申報的,須提交論文(報告)原文,并附詳細修改說明;以往年申請《成果文庫》未入選成果申報的,須附詳細修改說明;以受各級各類項目資助成果申報的,須提交項目結項證明。
(5)電子光盤。須包含申請書、書稿、概要、附件等所有申報數據,并請標明申請人姓名、單位及學科分類。
特別注意:成果書稿和成果概要不得直接或間接透露申請人姓名和單位等信息,否則將取消申報資格。
2.報送時間、地址
(1)請相關單位于5月22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科研處。
(2)聯系方式:
聯系人:滿學惠,電話:58908051,13641148895
地址:學院路校區辦公樓113室。
3.推薦申報出版單位名單(18個)
人民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學習出版社 上海古籍出版社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北京大學出版社
商務印書館 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
中華書局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人民文學出版社 軍事科學出版社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
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科學出版社
中央編譯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附件:1.
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申請書.doc
2.
2017年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申報信息登記匯總表.xls
3.
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申報數據代碼表.xls
科研處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