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處、室、所、中心: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新科研項目管理文件(《中國政法大學縱向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法大發〔2016〕165號)、《中國政法大學橫向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法大發〔2016〕164號)、《中國政法大學科研項目間接費用管理辦法》(法大發〔2016〕166號)),切實增加廣大教師從事科研項目研究的獲得感,減少廣大教師在預算編制、預算調劑、績效支出等方面的制度性障礙和麻煩,現將具體執行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于新科研項目管理文件的適用范圍
2016年1月1日以后立項的各類縱向科研項目以及所有在研的橫向科研項目,一律適用新科研管理辦法。
2015年12月31日以前立項的歷年在研縱向科研項目,處于立項部門批準的研究周期內(含經立項部門批準延期的情況),且未進入審核驗收環節的,由項目負責人自主選擇預算科目調劑、間接費用提取等事項是否適用新科研項目管理辦法。
在研縱向項目是否處于立項部門批準的研究周期內,且未進入審核驗收環節,以項目負責人到科研處辦理手續的當天為準。
二、關于科研項目預算編制問題
2017年4月1日之后辦理入帳手續的項目經費,如果項目合同書中沒有預算,則需要填寫《項目支出預算明細表》(見附件1)。
三、關于科研項目預算調整問題
直接費用中: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專家咨詢費、勞務費一般不予調增,需要調減的,由項目負責人提出申請,科研處審批;確需調增的,經科研處報立項部門(立項單位)同意后實施。直接費用中除上述各類支出之外的其他支出預算的調整,由項目負責人向科研處提出申請。每個項目在研期間最多可以調整兩次預算。
間接費用預算審批后不得調劑。
四、關于間接費用的提取問題
2017年4月1日之后入帳的科研項目經費按照新科研項目管理辦法執行間接費用(間接費用含績效支出、管理費及間接成本,管理費與間接成本由財務處直接提取)規定,提取比例按照各類科研項目資助方批準的預算執行;沒有委托方預算的科研項目經費則按照學校科研處審批的《項目支出預算明細表》提取間接費用。
在研項目已經入帳的科研經費提取績效支出,遵循項目負責人提出申請,科研處審核批準,財務處備案提取的原則進行,具體流程如下:
①符合文件規定的項目―→②課題負責人登陸財務處網站下載打印項目立項以來的《項目收支明細表》―→③填寫《績效支出申請表》(附件2/3)和《績效發放對象信息一覽表》(附件4)前往科研處項目科辦理審批手續―→④將審批完成的《績效支出申請表》提交至財務處計劃科,完成績效支出提取。
五、關于績效支出的發放問題
項目負責人發放績效支出的流程:
①已提取績效支出的項目―→②在財務報賬系統中按照以下填寫信息:網上申報系統--校內人員“其他工薪收入申報錄入”--發放項目“科研績效”,并打印紙質版―→③同時攜帶審批后的《績效發放對象信息一覽表》復印件―→④到財務處結算中心辦理支出手續―→⑤完成績效支出發放。
縱向項目的績效支出,在結項之前至多發放應發金額的60%;橫向項目的績效支出,在結項之前至多發放應發金額的70%。其余績效支出在結項后發放。
六、我校校級項目暫緩實施間接費用的相關規定
本通知所列內容,各立項部門管理文件另有規定的,執行其規定。
本通知規定試行至2017年10月31日。
附件:1.
科研項目支出預算明細表.xls
科研處 財務處 審計處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