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體教職工:
2020年7月16日起,北京市正式啟動積分落戶申報工作,根據《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京政辦發〔2020〕9號)、《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京人社開發發〔2020〕8號)、《關于開展2020年北京市積分落戶申報工作的通知》(京人社發〔2020〕11號),現將學校2020年度積分落戶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員范圍及資格條件
我校符合《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等相關規定的在京外地戶籍人員,符合以下四項具體條件的,可以申報北京市積分落戶:
1.持有本市居住證
應為北京市公安局核發的《北京市居住證》,在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領。
2.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截至積分落戶申請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一般應為男60周歲(不含)以下,女工人50周歲(不含)以下,女干部(管理崗人員)55周歲(不含)以下,且用人單位正常連續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如遇到國家退休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3.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截至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請人應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7年(補繳記錄累計不超過5個月),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各項險種的繳費應符合北京市社會保險相關規定,實際繳費記錄應在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啟動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繳費狀態正常。
4.無刑事犯罪記錄
刑事犯罪記錄以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或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為核實依據。
二、工作流程及辦理時間

三、其他注意事項及說明
1.申請人要如實申報材料,弄虛作假者取消在我校積分落戶申請資格;如通過積分落戶已取得北京市常住戶口的,學校將配合相關部門予以注銷。
2.取得當年積分落戶資格人員,學校配合辦理落戶手續,如因為無在京確定落戶地址等原因暫時無法辦理落戶的,按北京市相關規定予以保留資格。
3.由于辦理積分落戶時間較長,為便于工作開展,有申報意向的教職工請及時關注學校通知及“法大人事處積分落戶工作群”。
聯系人:彭老師;聯系電話:58909116。

(微信工作群二維碼)
人事處
2020年7月17日